Nanjing Julong Science & Technology CO.(300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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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聚隆: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聚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4-04-01 11:21
关 于 南 京 聚 隆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24年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调 整 及 首 次 授 予 相 关 事 项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苏同律证字2024第44号 南京市建邺区贤坤路江岛智立方 C 座 4层 邮编: 2 10019 电话: +86 25 - 83304480 传真: +86 25 - 83329335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关于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苏同律证字2024第44号 致: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 律监管指南第1号》")、《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 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所接受南京聚隆 ...
南京聚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止首次授予日)
2024-04-01 11:21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截止首次授予日) 1 / 2 | 12 | 刘瑞东 | 28 | 罗学淦 | | --- | --- | --- | --- | | 13 | 张利春 | 29 | 彭展翔 | | 14 | 虞燕 | 30 | 顾勇 | | 15 | 马杰 | 31 | 付行春 | | 16 | 刘广军 | - | - | 2、核心骨干名单 | 序号 | 姓名 | 序号 | 姓名 | | --- | --- | --- | --- | | 1 | 郁挺 | 24 | 王岩 | | 2 | 晁芬 | 25 | 周小勇 | | 3 | 李兰军 | 26 | 杨焕光 | | 4 | 周小梅 | 27 | 蒋杰 | | 5 | 周勇 | 28 | 王伟萌 | | 6 | 廖航 | 29 | 张玲 | | 7 | 陶帅 | 30 | 屈飞飞 | | 8 | 王明 | 31 | 王皓 | | 9 | 屈鑫 | 32 | 丁飞 | | 10 | 仇柳 | 33 | 王珊 | | 11 | 卢圣楼 | 34 | 晏飞 | | 12 | 韩宇豪 | 35 | 刘定 ...
南京聚隆: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4-01 11:03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一并公告,并依法对 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 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所受公司董事会的委托,指派本所 律师出席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等事项出 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 查,查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南京聚隆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2024年3月1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站 (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南京聚隆 ...
南京聚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4-01 11:03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 证券代码:300644 | 证券简称:南京聚隆 公告编号:2024-021 | | --- | --- | | 债券代码:123209 | 债券简称:聚隆转债 |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 日(星 期一)下午 13:30 在南京江北新区聚龙路 8 号二楼会议室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刘曙阳先生主持,并采 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 投票实施细则》《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6,531,570 ...
南京聚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03-28 08:05
| 证券代码:300644 | 证券简称:南京聚隆 公告编号:2024-020 | | --- | --- | | 债券代码:123209 | 债券简称:聚隆转债 |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南京龙赛斯新 材料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龙赛斯")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协议约定公司以 645.403 万元对价转让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南京聚锋新材料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聚锋新材")25.3%的股权,股权转让后,公司持有聚锋新材 的股份比例将由 76.29%变为 50.99%,聚锋新材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未导致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吴劲松先生担任龙赛斯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持 有其 7.8462%的出资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规定,龙赛斯为公司的关联法人。董事会在表决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已回 避表决。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 ...
南京聚隆: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28 08:05
| 证券代码:300644 | 证券简称:南京聚隆 | 公告编号:2024-019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209 | 债券简称:聚隆转债 | |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3 月 21 日以邮件送达方式发出。公司应参会监事 3 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 3 名,会 议由监事会主席马维勇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事项属于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召开会议审 议了相关议案,会议 ...
南京聚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2024-03-28 08:05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吴劲松先生担任龙赛斯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持 有其 7.8462%的出资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规定,龙赛斯为公司的关联法人。董事会在表决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已回 避表决。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 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 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南京龙赛斯新材料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创业路 6 号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91MADE8E4Y9B 成立时间:2024 年 3 月 11 日 P A G E 执行事务合伙人:吴劲松 出资额:65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 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 ...
南京聚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28 08:02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 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 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3 月 21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公司应参会董 事 7 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7 名(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 3 人,董事 刘越女士、杨鸣波先生、王玉春先生以通讯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 曙阳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 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股权转让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本次股权转让价格系根据评估报告结论协商确定,交易公平合理, 定价公允。本次股权转让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集中资源发展公司 主营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未来发展需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3 月 28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 ...
南京聚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2024-03-26 08:07
证券代码:300644 证券简称:南京聚隆 公告编号: 2024-017 债券代码:123209 债券简称:聚隆转债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4 年 3 月 1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6 日至 2024 年 3 月 26 日期间对 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 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 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6 ...
南京聚隆:关于部分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2024-03-15 11:31
证券代码:300644 证券简称:南京聚隆 公告编号: 2024-016 债券代码:123209 债券简称:聚隆转债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公司股东张金诚、王刚、赵泳、刘兆宁、周勇、顾佳凤、罗玉清、刘明、徐 亮、李兰军、周小梅、刘志伟、张业春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8 日在巨 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部分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及未来计划减持股份预披露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公司股东赵泳、周勇、刘明、李兰军全部减持完毕;股东张金诚、王刚、刘兆宁、 顾佳凤、周小梅、刘志伟在减持期间实施减持;罗玉清、徐亮、张业春未减持。 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期限届满及实施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