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njing Julong Science & Technology CO.(300644)
Search documents
南京聚隆(300644)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1 11:47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 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 公司社会及公众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 的有关人员和公司,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的 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第五条 公司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公司下属分支机构或全资子公 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的以下事项: 1 / 8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分支机构的负责人; (四)公司派驻参股公司 ...
南京聚隆(300644)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1 11:47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对外投资的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 险,合理、有效的使用资金,使资金的时间价值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 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 投资活动。 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 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一)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二)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自然人成立合资、合作公司 或开发项目; (三)公司参股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 (四)公司经营资产出租、委托经营或与他人共同经营。 第四条 投 ...
南京聚隆(300644)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7月)
2025-07-01 11:47
第二章 人员组成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 下简称经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 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 策与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经理人 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及由总裁提请董事会认定的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
南京聚隆(300644)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1 11:47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 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 是广大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 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客观、真 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目的是: (一)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 ...
南京聚隆(30064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1 11:47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 管理。 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 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时,也应该遵守本制度并履行相关询问和报告义 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委托他人代为买卖公司股票,视作本人所为,也应 该遵守本制度并履行相关询问和报告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高管指公司总 ...
南京聚隆(300644) - 重大决策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1 11:47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决策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确保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决策的科学 性,有效性,切实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司重大决策管理制度(以 下称"本制度")。 第二条 股东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依据《公司 章程》和股东会授权,行使经营决策等权力。公司总裁在董事会领导下,负责公 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第三条 下列事项须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 半数通过后,方能实施: (一)董事会的工作报告; (二)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三)董事会成员的任免及其报酬和支付方法; (四)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以 外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下列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特别决议)批准后,方能实施: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二)公司的分立、分拆、合并、解散和清算; 1 / 3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
南京聚隆(300644)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2025-07-01 11:47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 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 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五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 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六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七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第三条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董事会应当设置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置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 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另行制订。 第四条 定期会议 1 / 7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审计委员会提议时; (四)董事长认 ...
南京聚隆(300644)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1 11:47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 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职责和权限,发挥内部审计在强化内部控制、改善经营管理、 提高经济效益之作用,确保内部控制持续有效实施,维护公司权益,实现内部审计制 度化、规范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审计是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旨在增加价值和改善组织的 运营,评价并改善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的效果,帮助企业实现其目标。 第三条 内部审计目的在于实现财务报表可靠性、经营效率和效果、资产安全和 完整、内部控制有效。 第四条 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均应遵 守本制度规定。 第二章 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 第五条 公司设审计部门作为公司的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的业务活动、风险管 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 ...
南京聚隆(300644) - 董秘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01 11:47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 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 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 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本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事经济、管理、证券等工作三年以上;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等专业 知识; (三)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能够忠诚地履行职责; (四)熟悉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具有良好的处事和沟通能力; (五)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 (六)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根据《公司法》等 ...
南京聚隆(300644)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1 11:47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 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 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 称"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 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交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 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 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 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公司应审慎判断存在相关法律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