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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威复材(30069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18 09:01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 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 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以下简称"重大信息"、"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 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或存 托凭证持有人、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及其他权益变动主体,重大资产重组、再融 资、重大交易、破产事项等 ...
光威复材(300699)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18 09:01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规范、有效、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和机制,避免投资决策失 误,化解投资风险,提高投资经济效益,实现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威 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本制度 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超过50%的股份(包括全资子公司),或者能够 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或其他主体)。公司对外投资原则上由公司集中进行,控股子公司确有必要进行 对外投资的,需事先经公司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以现金、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等 作价出资进行的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设立或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 间 ...
光威复材(300699)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18 09:01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特制定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负责人。总经理对董 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 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负 责人、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之时: (一)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和勤勉的义务; (二)履行职责应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以合理的谨慎、注意 和应有的能力在其职权和授权范围内处理公司事务,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从事损 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应当严格执行董事会相关决议,不得擅自变更、拒绝或消极执行董事 会决议。如情况发生变化,可能对决议执行的进度或结果产生严重影响的,应及 时向董事会报告; (四)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有关公司经营或者财务方面出现的重大事件 ...
光威复材(300699)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5-08-18 09:01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 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威海光威复合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下 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1 名。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其董事任期相同,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因辞职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自 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丧失。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程》及本规则增补新的委 员。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战略委员会和董事会之间的具体协调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对外投 ...
光威复材(30069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5-08-18 09:01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 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 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订、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是指《公司章程》中明确的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 1/3 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 ...
光威复材(30069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18 09:01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五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应当确 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要有1/3的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1 名会计专业人士。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 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1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 称、博士学位;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非独立董事 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 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 ...
光威复材(300699) - 定期报告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8-18 09:0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 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公司定期 报告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强化信息披露责任意识,加大对定期报告信息披 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威海光威复 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定期报告,具体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 第三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 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遵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 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任何人员不得 干扰、阻碍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定期报告审 计工作。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的负责人, 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负责人,公司财务 ...
光威复材(30069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5-08-18 09:01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董事会的职能作用,实现对公 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 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根据《公 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对公司审计、内控体系等方面监督并提供 专业咨询意见。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中至少有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需为会计专业人士) 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持续加强法律、 ...
光威复材(30069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18 09:01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 公正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 规、证券监管部门相关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威 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含控股和全资子公司,下同)内幕信 息及其知情人的管理事宜。本制度未规定的,适用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 相关规定。 第三条 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董事长 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 日常办事机构,并负责 ...
光威复材(30069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18 09:01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 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当 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 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交易。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对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管理程序,做好信 息披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 管理。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通过化名、借他人名义等以适用规范禁止的方式持 有、买卖本公司股份,亦不得违反适用规范从事禁止的交易,包括但不限于在相 关内幕信息公开前,买卖本公司的股票,或者向他人(包括但不限于父母、配偶、 子女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