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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信新材: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12-20 09:02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并结合《江 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工作制度(以下简 称"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厉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 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 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 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 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保障。 第五条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 业人士。 公司 ...
华信新材: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
2023-12-20 09:02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的及 时、准确、完整,强化媒体信息排查、归集、保密,提高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水平, 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敏感信息是指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会 明显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或会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 影响的在网络(包括股吧、QQ 群)、报刊、电视、电台等媒体对本公司的报道、传闻等。 第二章 敏感信息报告范围 第三条 公司对涉及公司的重大报道或传闻,如经营业绩、并购重组、签订或解除 重大合同等事项,应做到快速反应,通过内部信息自查,向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方 发出问询函等方式进行核实。在核实的基础上,公司应及时作出正面回应,主动依法披 露相关事项或予以澄清,消除市场的不良影响,确保全体股东能够公平地知悉公司的重 大信息。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公司下属分 ...
华信新材: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3-12-20 09:02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 内部报告工作的管理,确保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披露所有对本公司 股票及其衍 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公司在经营生产活动中发生或将要发生会影响 社会投资者投资取向,或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 可能或者已 经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各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公司委派(或 推荐)的参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各部门中重大事件的知情人 等。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四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及日常运营产生较 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出现时,按照本制度相关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公司各部门、分支机 构和控股或参股公司的有关 ...
华信新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20 09:02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 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 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常设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选择适合公司发 展需要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三条 提名委会员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择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 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
华信新材: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3-12-20 09:02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法人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 (三)由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 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四)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一致行动人; (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 ...
华信新材: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3-12-20 09:02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 会的表决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特制订《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系统")是指利 用网络与通信技术,为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提供服务的信息技术系统。 网络投票系统包 括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 统、互联网 投票系统( 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公司可以选择使用现场投票辅助系统收集汇总现场投票 数据,并委托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合并统计网络投票和现 场投票数据。 第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应当向股东提供股东大会网络投 票服务。 公司股 ...
华信新材: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3-12-20 09:02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承担高级管 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 利益。 第二章 任职资格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充分发挥董事会 秘书的作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 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者公司章程规 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 第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
华信新材:公司章程
2023-12-20 09:02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三 年 十二 月 1 | 第一章 | 总则 3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3 | | 第三章 | 股份 4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4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5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6 | | 第一节 | 股东 6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7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9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0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1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3 | | 第五章 董事会 16 | | | 第一节 | 董事 16 | | 第二节 | 董事会 18 | |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2 | | | 第七章 监事会 23 | | | 第一节 | 监事 23 | | 第二节 | 监事会 24 | | 第八章 党委 25 | | |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25 |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25 | | 第二节 | 内部审计 28 | | 第三节 | ...
华信新材: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20 09:02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九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 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 1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现任董事,高管人员是指董事 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 ...
华信新材: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2023-12-20 09:02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机制,强化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 称"审计委员会") 的职能,确保审计委员会对年度审计工作的有效监督,保护投资者 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年报编制的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 体利益。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管理规程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应履行如下主要职责: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应根据公司年报披露时间安排以及实际情况,与为公司提供年 度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共同协商确定年报审计时间。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确定审计时间后,应及时通知公司财务负 责人,公司应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前,编制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提供审计委员会初步审 核。 第六条 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后,审计委员会应加强与其沟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