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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信新材(30071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7-21 09:01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江 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 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 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制度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 ...
华信新材(300717)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7-21 09:01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 水平,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 量和透明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公司 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注册会计师独立、客 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负责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其 他人员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规章制度,未勤 勉尽责或者不履行职责,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 追究其责任。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者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等 情形。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一)年度财务报告违反《中华人民 ...
华信新材(30071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7-21 09:01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 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 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 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的董事。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上市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 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提名, ...
华信新材(300717) -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2025-07-21 09:01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控制,促 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公 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 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第三条 公司内部控制的具体目标: (一)保证公司的经营管理行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二)增强公司决策执行力,提高管理效率,改善经营效益,提升公司质量; (三)保证公司资产安全完整,防止公司资产被非法使用、处置和侵占; (四)保证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保障公司实现发展战略,促进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 保护股东、客户及其他 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控制度的建立健全、有效实施及其检查监督负责。 第二章 内部控制的基本内容 第五条 公司建立和实施内控制度时,应考虑以下基本要素: (一)内 ...
华信新材(300717) -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2025-07-21 09:01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 外担保行为,控制和降低担保风险,保证公司的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江苏华信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 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 抵押或质押。具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 及商业汇票、保函等。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之和。 第六条 被担保企业的资格 1、公司只对以下企业提供担保: (1)控股子公司; 1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 担保风险。 第四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由公司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股东会或董 事会 ...
华信新材(300717)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7-21 09:01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资行为, 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债券等证券类对外投资,出资 设立企业、收购、兼并等股权类对外投资,及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对外投资。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短期投资主要指在 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的投资, 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或其他有价证券;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能 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 限于下列类型: (六)经营资产出租、委托经营或者与他人共同经营; (七)公司依法可以从事的其他投资。 第三条 建立本制度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公司及子公司在组织资源 ...
华信新材(300717)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7-21 09:01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规 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 债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 金。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招股说明书或者募集 说明书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第四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者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 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者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其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五条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并在年度审 计的同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鉴证。 第 ...
华信新材(300717)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7-21 09:01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 平、公正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应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 信息知情人档案。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公司应当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档案,董事会应保证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档案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条 董事长为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和组 织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证券部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控、信息披露以及内 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登记的具体工作。 第五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对内幕信息负有保密责任和义务。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 ...
华信新材(300717) -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2025-07-21 09:01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等 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避免控股股东等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 相关人的合法权益,建立防范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华信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关联方,与《公司章程》规定的关联方具有相同含义。 第二章 防止关联方资金占用原则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向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询 问查实公司关联方的名称或姓名,并制作成详细清单,由证券部留存一份,交财务部留 存一份,以备财务人员在支付资金时核查对照。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如实 向董事会秘书披露关联方的情况。 公司关联方发生变更的,相应的股东、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应立即通知董事会秘 书或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核实后应 ...
华信新材(300717)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7-21 09:01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 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 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常设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选择适合公司发 展需要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以上提 名,并由董事会选择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