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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ngda Electronics(30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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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电子: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08 09:17
证券代码:300726 证券简称:宏达电子 公告编号:2024-023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于 2024 年 7 月 3 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4 年 7 月 8 日在 株洲市天元区渌江路 2 号公司 6 号楼 312 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出席会 议监事应到 3 人,实到 3 人,监事会主席陈雪梅女士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 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 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增加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经全体监事审议表决,一致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 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由不超过 60,000 万元人民币 增加至不超过 150,000 万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滚动使用,除上 述额度增加外,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
宏达电子: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2024-07-08 09:13
证券代码:300726 证券简称:宏达电子 公告编号:2024-025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8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整体运营和管理效率,明确职责分工, 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对现有组织架构进行调整和优化, 本次组织架构调整是公司对内部管理机构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 重大影响。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图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7 月 8 日 附件:公司组织架构图(调整后) ...
宏达电子:关于增加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2024-07-08 09:1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8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由不超过 60,000 万元人 民币增加至不超过 150,000 万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滚动使用,除 上述额度增加外,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其他事项维持不变。现将详 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加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 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 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证券代码:300726 证券简称:宏达电子 公告编号:2024-024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投资期限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 ...
宏达电子: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08 09:13
证券代码:300726 证券简称:宏达电子 公告编号:2024-022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于 2024 年 7 月 3 日以电话、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4 年 7 月 8 日在株 洲市天元区渌江路 2 号公司 6 号楼 312 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出席会议 董事应到 7 人,实到 7 人。公司董事长钟若农女士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增加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 安全的情况下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由不超过 60,000 万元人民币增加至 不超过 150,000 万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滚动使用,除上述额度 增加外,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其他事项维持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 ...
宏达电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2024-07-03 09:19
证券代码:300726 证券简称:宏达电子 公告编号:2024-021 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 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 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其中闲置募集资 金的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2,000 万元,自有资金的使用额度不超过 60,000 万 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 告。 一、已到期理财产品赎回情况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 | 受托方 | 产品名称 | 金额 (万 | 类型 | 起始日 | 到期日 | 是否到 | ...
宏达电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2024-06-14 09:21
证券代码:300726 证券简称:宏达电子 公告编号:2024-020 三、投资风险分析、风险控制措施及对公司的影响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 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 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 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其中闲置募集资 金的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2,000 万元,自有资金的使用额度不超过 60,000 万 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 告。 一、已到期理财产品赎回情况 | 受托方 | 产品名称 | 金额 | | | ...
宏达电子: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05-20 10:49
证券代码:300726 证券简称:宏达电子 公告编号:2024-019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电子"或"公司")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4年5月14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 体内容为:以公司总股本411,839,84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 利3.00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123,551,953.50元。本次利润分配不以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结余部分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如权益分派股权 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 调整。 2、自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分派实施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11,839,845股为基 数,向全 ...
宏达电子: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6 11:17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 关公告。 证券代码:300726 证券简称:宏达电子 公告编号:2024-016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株洲 市天元区渌江路 2 号公司 6 号楼 312 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监 事应到 3 人,实到 3 人,监事会主席陈雪梅女士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 ...
宏达电子(300726)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6 11:17
Financial Performance - The total cash inflow from operating activities was CNY 333,302,662.67, a decrease of 16.2% compared to CNY 397,649,944.78 in the previous period[18] - The revenue from sales of goods and services received was CNY 327,462,458.90, down from CNY 388,936,714.87, reflecting a decline of 15.8%[18] -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of the listed company was ¥78,490,001.71, down 45.84% from ¥144,916,789.65 year-on-year[43] - Total comprehensive income attributable to the parent company was CNY 78,490,001.71, a decrease from CNY 144,916,789.65 in the previous period[59] - Basic and diluted earnings per share were both ¥0.1906, down 45.84% from ¥0.3519[43] - Basic and diluted earnings per share were both CNY 0.1906, down from CNY 0.3519 in the previous period[59] Cash Flow - The net cash flow from operating activities increased by 7.02% to ¥34,866,367.75 from ¥32,578,134.80 in the same period last year[43] - Net cash flow from operating activities was CNY 34,866,367.75, compared to CNY 32,578,134.80 in the previous period, indicating a slight increase[63] - Net cash flow from investing activities was CNY 114,555,589.31, a significant improvement from a negative CNY 335,115,865.08 in the previous period[63] - Cash and cash equivalents at the end of the period increased to CNY 698,267,965.65 from CNY 204,907,357.25 at the beginning of the period[63] - The company reported a decrease in cash outflows from investing activities to CNY 246,945,494.55 from CNY 1,018,560,078.23 in the previous period[63] Assets and Liabilities - The total liabilities decreased by 34.65% in notes payable, from CNY 5,823.77 to CNY 3,805.64[5] - The total liabilities of the company decreased to 631,092,484.34 CNY from 719,198,089.34 CNY in the previous year[58] - Total assets at the end of the reporting period were ¥5,763,953,819.20, a slight decrease of 0.02% from ¥5,765,390,319.42 at the end of the previous year[43] - Total current assets increased to CNY 704,376,627.26 from CNY 576,175,653.53 at the beginning of the period[65] Shareholder Information - The company reported a total of 24,541 common shareholders at the end of the reporting period[46] - Major shareholder Zeng Chen holds 34.19% of shares, amounting to 140,800,000 shares[46] - The number of shares held by the top 10 shareholders represents 99.17% of the total share capital[55] Operational Changes - The company has engaged in market expansion strategies, focusing on enhancing its product offerings and technological advancements[54] - The company is exploring potential mergers and acquisitions to strengthen its market position and expand its operational capabilities[54] Expenses - The financial expenses decreased by 552.41%, amounting to -CNY 66.35, indicating reduced bank interest income[23] -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expenses for the quarter were ¥31,598,772.32, compared to ¥35,640,221.68 in the same period last year[39] - The company reported a significant increase in sales expenses to ¥34,974,719.34 from ¥29,164,363.82 year-on-year[39] Accounts Receivable and Financing - The company experienced a 46.90% decrease in accounts receivable financing, dropping to CNY 759.85 from CNY 1,431.01[5] - Accounts receivable rose to CNY 1,447,574,348.77 from CNY 1,386,388,488.96, indicating a growth in sales[65]
宏达电子: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2024-04-22 08:14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株洲宏达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678 号)批复,同 意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电子"、"发行人"或"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担任本次发 行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中金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