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ngda Electronics(30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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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电子(300726)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3:07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总则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条 为完善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 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 ...
宏达电子(300726)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3:07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年8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行为,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及《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 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 ...
宏达电子(300726) -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27 13:07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 0 二五年八月 | 第一章 总 | 则 | 3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4 | | 第三章 股 | 份 | 4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4 |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6 |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7 | | 第一节 | 股东 7 |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0 |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1 |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14 |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5 |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17 |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0 |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25 | | 第一节 | 董事 25 | | | 第二节 | 独立董事 28 | | | 第三节 | 董事会 31 |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36 | | | 第五节 | 董事会秘书 37 |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9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 ...
宏达电子(30072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3:07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年8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 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材料,维护信息披露 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会秘书负责 组织实施。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为内幕信息的监督、管理、登记、披露及备 案的日常工作部门,统一负责向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等机构及 新闻媒体报送公司相关信息,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投资 者关 ...
宏达电子(300726)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3:07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 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度报告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度报告信息披 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 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 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度报告审计工作。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五)业绩快报中的财务数据和指标与相关定期报告的实际数据和指标存 ...
宏达电子(300726) - 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3:07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年8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适应战略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 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 下简称"战略委员会"或"委员会"),作为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 决策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战略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主任委员不 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 ...
宏达电子(300726)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3:07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董事会秘书的管理与监督,促进公司的规范运 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以及《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 司和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 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公司设立信息 披露事务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第四条 董 ...
宏达电子(300726)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3:07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信 息披露管理工作水平,规范外部信息的报送和使用管理,确保公平信息披露,杜 绝内幕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 规定,以及《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其各部门、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分支 机构以及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公司对外报送信息涉及的 外部单位或个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可能产 生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报告、财务数据以 及正在策划、编制、审批和披露期间的重大事项。尚未公开是指公司董事会尚未 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刊物或者网站上正式公开发 布。 第二章 对外信息报送的管理和流程 ...
宏达电子(300726) - 媒体采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7 13:07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媒体采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管理办法 (2025年8月)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媒体采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媒体采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行为,加强公司与投 资者、媒体等特定对象之间的信息沟通,提高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述的媒体采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工作,是指公司通过接受 投资者、媒体、证券机构的调研、一对一的沟通、现场参观、分析师会议、路演 和业绩说明会、新闻采访等活动,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价值认同的工作。 第三条 制定本办法的目的在于规范公司在接受调研、采访、沟通或进行对 外宣传、推 ...
宏达电子(300726)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3:07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年8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投资决策程序,提高决策效率,明确决策责任,确保决策科学, 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及各项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运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在境内外进行的下列以赢利或保值增 值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对外投资指以下几种情况之一: (一)委托理财,委托贷款; (二)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投资,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对外投资方式。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本制度所 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份,或者能够决定其董 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当选,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四条 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