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ngda Electronics(30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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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电子(300726)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3:07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 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 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株洲宏达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中规定的可暂缓、豁免披露情形的,由公司自 行审慎判断,并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 ...
宏达电子(300726) - 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3:07
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2025年8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金管理,防止和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 (以下统称"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间的资金管 理。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适用本制度,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他关联方与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所界定的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 ...
宏达电子(300726)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3:07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由本制度第五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 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 (四)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五)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 1 第一条 为保证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之 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 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深圳 ...
宏达电子(300726) - 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3:07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年8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或"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2名)。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
宏达电子(30072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3:07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 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 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 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 ...
宏达电子(30072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3:07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年8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相关办理程序,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下简称"《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以下简称"《10 号指引》")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持有 及买卖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披露与监督。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高管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公司股东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深圳 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
宏达电子(30072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3:07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二) 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尤 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 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 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年8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 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认同,促进 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提高公司的诚信度,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法 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和《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 ...
宏达电子(30072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3:07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一)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 (二)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三)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四) 公司各部门以及各分公司、子公司的负责人; (五) 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 5%以上的股东; (六) 其他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公司人员和部门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年8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 准确、充分、完整,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 ...
宏达电子(300726)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3:07
(2025年8月) 第一章 总 则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的管理,保 护公司财产安全,控制财务和经营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制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第三条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 务风险。 第四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公司派出董事应参照本管理制度的规定认真监督 管理、执行。 第五条 释义: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包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质押。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银行开具承兑汇 票、保函等担保。 本制度所称单项,是指单笔担保资产金额或者为某一公司累计担 ...
宏达电子(300726)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3:07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经股东会批准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研究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提出建议; 负责研究、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由总 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