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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为股份: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8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1 16:59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董事会及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制度,更好的维护中小股东 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特 制定本制度。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个人的影响。如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当向公司申明并实 行回避。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情形的,应当及时通知公司,提出解决措 施,必要时应当提出辞职。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应不少于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公司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独立董事人数应当在委员会成 员中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公司聘任的 ...
迈为股份: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1 16:59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 抵押、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 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公司拥有实际控 制权的参股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控股和全资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视同公司提供担 保,应当履行本制度相关规定。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规范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并控制公司资产 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 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公司 及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不得相互提供担 ...
迈为股份: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1 16:59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 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者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 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 司对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有效、合理的使用资 金,使资金价值最大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规定,结合《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制定本制度。 (一)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 一年)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 (二)长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者不准备变现的各种 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开发项目;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的内部控制应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 ...
迈为股份: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1 16:59
第一条 为了规范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 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 集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确保投 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并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 况,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条 公司应当按照规定和生产经营实际需求,合理、审慎使用募集资金, 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发行申请文件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 ...
迈为股份: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1 16:59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 解,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 引》和《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 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了解和认同, 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 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 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 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 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 ...
迈为股份: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1 16:59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第四条 公司注册中文名称: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uzhou Maxwell Technologies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芦荡路 228 号。 章程。 第二条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 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以发起方式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在苏州市数据局注册登记, 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509561804316D。 第三条 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3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中 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300 万股,于 2018 年 11 月 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邮政编码:215200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是:科 ...
迈为股份: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8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1 16:59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治理结构,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滥用知情权,泄露 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 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当董事会秘书不 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 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审计委员会 负责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公司证券事务办公室是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具体负责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 关系管理、 ...
迈为股份: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1 16:59
Core Viewpoint - The document outlines the management system for the shares held and traded by the directors and senior management of Suzhou Maiwei Technology Co., Ltd, ensuring compliance with relevant laws and regulations regarding insider trading and share transactions [1][2]. Group 1: General Provisions - The management system is established to regulate the shareholding and trading activities of the company's directors and senior management, in accordance with various laws and regulations [1]. - The system applies to all shares held by directors and senior management, including those held in others' accounts [2]. Group 2: Reporting Share Transactions - The company secretary is responsible for managing the data related to the identity and shareholdings of directors and senior management, ensuring timely reporting to the Shenzhen Stock Exchange [5]. - Directors and senior management must report any changes in their shareholdings within two trading days of the occurrence [4]. Group 3: Trading Regulations - Directors and senior management must notify the company secretary of their trading plans before executing any transactions [8]. - Any shareholding changes must be reported and announced within two trading days, detailing the number of shares before and after the transaction [9]. Group 4: Prohibited Trading Conditions - Certain conditions prohibit the transfer of shares by directors and senior management, such as within one year of the company's stock listing or within six months after leaving the company [12]. - Trading is also restricted during specific periods, such as before the announcement of financial reports [13]. Group 5: Transfer Limitations - Directors and senior management can only transfer a maximum of 25% of their shares annually during their term and for six months after [18]. - Newly acquired shares through various means are subject to automatic lock-up periods, with specific percentages based on the duration of the company's listing [17]. Group 6: Responsibilities and Compliance - The company secretary is tasked with ensuring the accuracy and timeliness of the reported data by directors and senior management [27]. - Violations of the trading regulations may result in penalties from the China Securities Regulatory Commission and the Shenzhen Stock Exchange [29].
迈为股份: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1 16:59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 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和《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性决策机构,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和《公 司章程》的授权,依法对公司进行经营管理,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组成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不设副董事长,每届任期为三年。 公司董事可由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 一。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 1/3 以上(含)独立董事,其中至少有 1 名会计专 业人士。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机构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 名委员会 ...
迈为股份: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1 16:59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 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地位、主要职责及任职资格 (三)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参加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及高级管理 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确认; (四)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在未公开重大信息出现泄露时,及时 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五)关注媒体报道并主动求证真实情况,督促董事会及时回复深圳证券交 -1- 易所问询; (六)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证券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 则的培训,协助前述人员了解各自在信息披露中的权利和义务; (七)督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证券法律法规、《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