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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为股份(300751)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1 11:18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 司对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有效、合理的使用资 金,使资金价值最大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规定,结合《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 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者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 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一)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 一年)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 (二)长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者不准备变现的各种 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1、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者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2、公司出(合)资与其他 ...
迈为股份(30075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1 11:18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 解,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 引》和《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 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了解和认同, 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 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 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 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 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 ...
迈为股份(300751)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1 11:18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 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公司 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以下交易: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 除外);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四)提供担保(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等);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十二)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十三)销售产品、商品; (十四)提供或者接受劳务; ...
迈为股份(300751)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1 11:18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 名委员会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 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 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 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 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专门委员会的职权职责,详见公司制定的专门 委员会相关实施细则。 第五条 证券事务办公室 第一条 宗旨 董事会下设证券事务办公室,董事会秘书兼任证券事务办公室负责人,负责 为了进一步规范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 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和《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制订本规则。 1 第二条 董事会 统筹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
迈为股份(300751)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1 11:18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者"公 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 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苏 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者即将发生可能对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者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 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 和董事会秘书进行报告,并提供相关的文件和资料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本制度所称"报 告义务人"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各分子公司负责人、公 司派驻各分支机构的董事、监事(如有)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重 ...
迈为股份(300751) -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1 11:18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依法规范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 属子公司证券投资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证券投资的管理,防范投资风险, 健全和完善公司证券投资管理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等公司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 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含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基金或者资管 产品)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以下情形不适用本制度: (一)作为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证券投资行为; (二)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投资行为; (三)参与其他上市公司的配股或者行使优先认购权利; (四)购买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超过总股本的 10%,且拟持有三年以上的证券 投资 ...
迈为股份(300751)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1 11:18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 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公司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在本制度生效后废止。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 ...
迈为股份(300751)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1 11:18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 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地位、主要职责及任职资格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 权,并获取相应报酬。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 工作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订公司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二)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 ...
迈为股份(300751)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1 11:18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依法规范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 属子公司委托理财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委托理财的管理,防范投资风险, 健全和完善公司委托理财管理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并结合《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公司制 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 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 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以资金管理、投资理财等投融资活动为主营业务的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其 业务行为不适用本制度规定。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指全资或者控股等并表范围内子 公司,下同)的委托理财,下属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视同公司委托理财,适用本 制度。 第二章 委托 ...
迈为股份(30075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1 11:18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 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达到证券监管部门关于公司信息披露的标 准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将可能 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在规定 时间内,通过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在证券监管部门备 案。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对 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者事项及证券监管机构 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四条 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 (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