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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博特科: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4年7月)
2024-07-03 09:11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 第八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 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 ...
罗博特科: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4年7月)
2024-07-03 09:11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 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罗博 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应当披露的,对上 市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可能或者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信 息;所称"披露"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创业板股票上 ...
罗博特科: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及数量的公告
2024-07-03 09:11
证券代码:300757 证券简称:罗博特科 公告编号:2024-052 《关于<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及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3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鉴于公司层面 2023 年度业绩考核已达触发值但未满足目标值以及获授第一类、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的 2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以下简称"《激励 ...
罗博特科: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7-03 09:11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罗博特科")于 2024 年 7 月 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于 2024 年 7 月 19 日(星期 五)下午 15:30 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300757 证券简称:罗博特科 公告编号:2024-054 董事会依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 年 7 月 19 日下午 15: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 年 7 月 ...
罗博特科: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03 09:11
证券代码:300757 证券简称:罗博特科 公告编号:2024-050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罗博特科")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3 日在苏州工业园区唯亭街道港浪路 3 号罗 博特科 A 栋四楼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 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 公司董事长戴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及数量的 议案》 鉴于 2023 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到触发值但未达到目标值以及获授 第一类、第二类限 ...
罗博特科:关于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及数量之法律意见书
2024-07-03 09:1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 格及数量 之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北京西路 968 号嘉地中心 23-25 层 邮编:200041 23-25th Floor, Garden Square, No. 968 West Beijing Road, Shanghai 200041, China 电话/Tel: +86 21 5234 1668 传真/Fax: +86 21 52433320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2024 年 7 月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及数量之 法律意见书 致: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法律意见书引言 一、出具法律意见书的依据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罗博特科")的委托,担任其本次实行限 制性股票激励 ...
罗博特科: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7月)
2024-07-03 09:11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 理结构,保证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 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 及《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 定行使职权,并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证券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 代表兼任证券部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证券部印章。 第二章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与通知 第四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董事会定期会议和董事会临时会议。 第五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 务的,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 1 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如有第(二)、(三)、(四 ...
罗博特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7月)
2024-07-03 09:11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委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的董事,其中两名委员为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一条 为强化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罗 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 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审计 委员会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或本 工作细则规定的不 ...
罗博特科: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7月)
2024-07-03 09:11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规定的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1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 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 报告的行为。公司选聘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会 ...
罗博特科: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4年7月)
2024-07-03 09:11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 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 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为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当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 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 确和完整,当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代行董事会秘书此项 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