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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gsu Sidike New Materials Science & Technology (30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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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迪克(300806)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12-04 12:02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并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地履 行其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 履行职责,在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举一名代表主持。 第八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表决方式包括举手表决、 记名投票表决等。 第九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 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 ...
斯迪克(300806)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2025-12-04 12:02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 义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江苏斯迪克新 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的规定,结合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定期或临时报告,并在定期 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 度。 第三条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 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 幕交易、操纵市场等 ...
斯迪克(30080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2-04 12:02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规范 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江苏斯 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有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产生重大影响而尚未向投资者公开的重大信息以及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及证券 监管机构要求所应披露的信息;所称"披露"是指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规 定的媒体,按规定的程序,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送达证券监管部门 和深圳交易所备案。 第三条 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 ...
斯迪克(300806)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5-12-04 12:02
(二)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等价有偿"原则, 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标准,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订价受到限制的 关联交易,应以成本加合理利润的标准确定关联交易价格; (三)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四)必要时可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或专业评估机构发表意见和报告;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 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在确认关联关系和处理关联交易时,应遵循并贯彻以下原则: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五)对于必须发生的关联交易,应切实履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 ...
斯迪克(30080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2-04 12:02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公司、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劵法》")《上市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 管理。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作出承诺的,应当严 格遵守。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 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
斯迪克(30080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2-04 12:02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江苏斯迪克新材料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经本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现任董事,高管人 员是指经董事会聘任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由经理提请董 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
斯迪克(30080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2-04 12:02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 之间的沟通,促进 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 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 工作指引》和《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 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 合规性原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 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 ...
斯迪克(30080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2-04 12:02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内幕 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公司及公司下属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包 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50%以上的子公司和其他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 以及上市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本指引以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 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 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 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 ...
斯迪克(300806) - 累积投票管理制度
2025-12-04 12:02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及两名以上董事的议案。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 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 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货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制 度的相关规定。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程序,切实保障股东选举公司董事 的权利,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出 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之 积,选举中实行一权一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全部投向一位 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分散投向多位董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依 次决定董事人选。 第五条 ...
斯迪克(300806)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2-04 12:02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 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江苏 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本制度所称"报 告义务人"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各分子公司负责人、公 司派驻各分支机构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及其持续变更进程: (一) 拟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事项。 (二) 交易事项,包括: 第 1页 /共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