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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gsu Sidike New Materials Science & Technology (30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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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迪克(300806)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2-04 12:15
证券代码:300806 证券简称:斯迪克 公告编号:2025-079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4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2 月 1 日以短信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董事长 金闯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公司监事及部 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不再设监事会及监事 ...
斯迪克:12月4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Mei Ri Jing Ji Xin Wen· 2025-12-04 12:13
每经头条(nbdtoutiao)——让"铁疙瘩"从数万米高空精准"踩刹车",中国商业航天"降本复用"只差"最 后一公里"!朱雀之后,同行排队接力 每经AI快讯,斯迪克(SZ 300806,收盘价:27.8元)12月4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第五届第十四次董 事会会议于2025年12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了《关于修订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的议 案》等文件。 2025年1至6月份,斯迪克的营业收入构成为:电子级胶粘材料占比52.07%,薄膜包装材料占比 16.77%,功能性薄膜材料占比15.93%,高分子薄膜材料占比7.62%,其他业务占比6.03%。 截至发稿,斯迪克市值为126亿元。 (记者 曾健辉) ...
斯迪克(300806) -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5-12-04 12:03
证券代码:300806 证券简称:斯迪克 公告编号:2025-083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4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并于同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关于作废2021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所有监事均为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所有监事均为关联监事全部回避表决, 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1、2021年7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 ...
斯迪克(300806) -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2025-12-04 12:03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国际企业大厦 A 座 509 单元 邮编:100033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京天股字(2021)第 473-7 号 致: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与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迪克"或"公司")签订的《专项法律服务协议》, 本所担任公司本激励计划的专项中国法律顾问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 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 责的 ...
斯迪克(300806) - 外派董事管理办法
2025-12-04 12:02
第三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应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管理文件的相关规定,将 其管理职能延伸至控股(参股)子公司和控股(参股)的其它实体。董事会各专 门委员会按其职责,检查监督公司外派董事活动的规范性、合法性。公司计划财 务部负责收集整理对外投资企业须公开披露的财务信息,具体实施对外投资企业 的财务监督、对控股(参股)子公司和控股(参股)的其它实体的财务审计;公 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外派董事的日常管理工作,并负责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章 外派董事的任职资格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派董事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公司治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切实保障公 司作为法人股东的各项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及《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外派董事",是由公司董事会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 向公司控股(参股)、参股子公司或者控股(参股)、参股的其它实体委派董事。 外派董事代表公司行 ...
斯迪克(300806)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2-04 12:02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公司下属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建立规范、有效、科学的投资决 策体系和机制,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避免投资决策失误,实现公司资 产的保值增值,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苏斯迪克新材料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 币资金、股权、实物资产、无形资产或其它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可以用作 出资的资产对外进行各种形式投资的活动(具体包括新设、参股、并购、重组、 股权置换、股份增持或减持等;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 资子公司除外)。 第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经营宗旨; 第五条 公司依据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对外投资的决策 ...
斯迪克(30080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2-04 12:02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及《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上市公司应当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制度应当符 ...
斯迪克(300806)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2-04 12:02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规范化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地位及任职资格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 司和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应当由上市公司董事、副经理或财务负责人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 拟聘任的董事会秘书除应符合本节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要求外,提名 人和候选人还应在其被提名时说明候选人是否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是否具 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公司应当设立信息 披露事务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 ...
斯迪克(300806)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2-04 12:02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六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 ...
斯迪克(300806)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2-04 12:02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募集资金的管理、运用和监督,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防范资金使用 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首发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江 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 并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则该子 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应遵守本制度。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采用与他人组建合资公司方式建设时,该合资公司应当参 考本制度制定相应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