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Jiangsu Sidike New Materials Science & Technology (300806)
icon
Search documents
斯迪克(300806)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以及修订和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12-04 12:15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 以及修订和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0806 证券简称:斯迪克 公告编号:2025-081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4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 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同日,公司第 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 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行使,《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将相应废止, 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监事会的规定不再适用 ...
斯迪克(300806) - 《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2025-12-04 12:15
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 3 - | 序号 | 原章程条款 | 本次修订后的章程条款 | | --- | --- | --- | | | 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 | 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 | | 行。 | | | |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 第二十七条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 | | |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 | (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 | | | 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因本章程第 | 份的,应当经股东会决议;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 | | | 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 | 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 | | | (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 | 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本章程的 | | | 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 | 规定或者股东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 | | | 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 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 | 15 |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收购 |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 ...
斯迪克(300806)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12-04 12:15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 请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召开符 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证券代码:300806 证券简称:斯迪克 公告编号:2025-084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22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2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2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2 月 ...
斯迪克(300806)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2-04 12:15
证券代码:300806 证券简称:斯迪克 公告编号:2025-080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监事会及监事,由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相关职权,《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 也将相应修订。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及各位监 事仍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职责。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 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监事在监事会中担任的职务将自然免除,废止《监事会议 1 事规则》、审议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符 ...
斯迪克(300806)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2-04 12:15
证券代码:300806 证券简称:斯迪克 公告编号:2025-079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4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2 月 1 日以短信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董事长 金闯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公司监事及部 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不再设监事会及监事 ...
斯迪克:12月4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Mei Ri Jing Ji Xin Wen· 2025-12-04 12:13
Group 1 - The company, Stik (SZ 300806), held its 14th meeting of the 5th Board of Directors on December 4, 2025, to review the proposal for amending the "Board Secretary Work Guidelines" [1] - For the first half of 2025, Stik's revenue composition was as follows: electronic-grade adhesive materials accounted for 52.07%, film packaging materials for 16.77%, functional film materials for 15.93%, polymer film materials for 7.62%, and other businesses for 6.03% [1] - As of the report date, Stik's market capitalization was 12.6 billion yuan [1] Group 2 - The article highlights advancements in China's commercial aerospace sector, particularly in cost reduction and reusability, indicating that the industry is close to achieving significant milestones [1]
斯迪克(300806) -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5-12-04 12:03
证券代码:300806 证券简称:斯迪克 公告编号:2025-083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4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并于同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关于作废2021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所有监事均为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所有监事均为关联监事全部回避表决, 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1、2021年7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 ...
斯迪克(300806) -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2025-12-04 12:03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国际企业大厦 A 座 509 单元 邮编:100033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京天股字(2021)第 473-7 号 致: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与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迪克"或"公司")签订的《专项法律服务协议》, 本所担任公司本激励计划的专项中国法律顾问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 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 责的 ...
斯迪克(300806) - 外派董事管理办法
2025-12-04 12:02
第三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应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管理文件的相关规定,将 其管理职能延伸至控股(参股)子公司和控股(参股)的其它实体。董事会各专 门委员会按其职责,检查监督公司外派董事活动的规范性、合法性。公司计划财 务部负责收集整理对外投资企业须公开披露的财务信息,具体实施对外投资企业 的财务监督、对控股(参股)子公司和控股(参股)的其它实体的财务审计;公 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外派董事的日常管理工作,并负责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章 外派董事的任职资格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派董事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公司治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切实保障公 司作为法人股东的各项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及《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外派董事",是由公司董事会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 向公司控股(参股)、参股子公司或者控股(参股)、参股的其它实体委派董事。 外派董事代表公司行 ...
斯迪克(300806)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2-04 12:02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公司下属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建立规范、有效、科学的投资决 策体系和机制,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避免投资决策失误,实现公司资 产的保值增值,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苏斯迪克新材料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 币资金、股权、实物资产、无形资产或其它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可以用作 出资的资产对外进行各种形式投资的活动(具体包括新设、参股、并购、重组、 股权置换、股份增持或减持等;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 资子公司除外)。 第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经营宗旨; 第五条 公司依据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对外投资的决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