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angsu Sidike New Materials Science & Technology (30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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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迪克: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2024-11-28 10:37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国际企业大厦 A 座 509 单元 邮编:100033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阅了公司公告的《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 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文件、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文 件以及本所律师认为需要审查的其他文件,对相关的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 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 关于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京天股字(2021)第 473-6 号 致: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 ...
斯迪克: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11-28 10:37
证券代码:300806 证券简称:斯迪克 公告编号:2024-076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议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 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会议 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16日(星期一)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
斯迪克: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2024-11-28 10:37
| 公司简称:斯迪克 | | 股票代码:300806 | | | --- | --- | --- | --- | | 独立财务顾问(如有):无 | | | | | 序号 | 事项 | 是否存在该 事项(是/否 | 备注 | | | | /不适用) | | | | 上市公司合规性要求 | | | | 1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 否 | | | |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 | | 2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 否 | | | |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 | | 3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 利润分配的情形 | 否 | | | 4 | 是否存在其他不适宜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 | 否 | | | 5 | 是否已经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 | 是 | | | 6 | 是否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 否 | | | | 激励对象合规性要求 | | | | | 是否包括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 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 ...
斯迪克: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4-11-28 10:37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 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股 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 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 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 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 调动公司核心团队员工的积极性,使其更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以保证公司业绩 稳步提 ...
斯迪克: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报告书
2024-11-28 10:37
证券代码:300806 证券简称:斯迪克 公告编号:2024-074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杨森先生符合《证券法》第九 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 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杨森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根据江苏斯迪克新材料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斯迪克")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 立董事杨森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4 年 12 月 16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公告所述内容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 ...
斯迪克: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1-28 10:37
证券代码:300806 证券简称:斯迪克 公告编号:2024-071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以现 场口头和通讯方式临时发出,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时限。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谈正勇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及召开均符合《公司法》及《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豁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时限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经审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 豁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时限,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第五 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1 2、审议通 ...
斯迪克:江苏立泰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2024-11-28 10:37
| 江苏立泰律师事务所 | Jiangsu Lantern Law Firm | | --- | --- | | 地址: | 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滨河路 188 号金龙花园 3 幢 | | Room | Building 3 , Jinlong garden,No.188 Binhe Road , Suzhou , China | | 邮编: | 215011 电话/Tel:0512-68026068 传真/Fax:0512-68026069 | 江苏立泰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 一、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5 | | --- | | 二、本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及合法合规性 7 | | 三、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法定程序 18 | | 四、激励对象确定的合法合规性 19 | | 五、本激励计划的信息披露 19 | | 六、公司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20 | | 七、本激励计划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 20 | | 八、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情况 21 | | 九、结论意见 21 | 释 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 ...
斯迪克: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2024-11-25 11:27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 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江苏斯迪 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迪克"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斯迪克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 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144 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 (深证上[2019]748 号)同意,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众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9,2 ...
斯迪克: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24-11-25 11:27
证券代码:300806 证券简称:斯迪克 公告编号:2024-069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 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斯迪克")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数量为 2 名,数量为 171,342,689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37.7989%(此总股本未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若 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则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7.9851%),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60 个月。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 年 11 月 28 日(星期四)。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144 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 ...
斯迪克: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2024-11-21 03:47
证券代码:300806 证券简称:斯迪克 公告编号:2024-068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 股股东金闯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 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 股东或第一 大股东及其 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质押数 量(股) | 占其所持 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 质押起始日期 | 解除质押日期 | 质权人 | | --- | --- | --- | --- | --- | --- | --- | --- | | 金闯 | 是 | 300,000 | 0.19% | 0.07% | 2024-02-02 | 2024-11-20 | 中信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苏州分行 | | 金闯 | 是 | 4,200,000 | 2.71% | 0.93% | 2023-02-10 | 2024-11-20 | 中信银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