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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鼎股份(300824)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07 10:01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其主要 职责是协助董事会对需决策事项提供咨询和建议,各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提交董 事会审查决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 致,均为三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 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各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的组成: (一)战略委员会成员由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委员会成 员人数为三人。 (二)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以全体董 ...
北鼎股份(300824) - 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决策制度
2025-08-07 10:01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决策制度 第一条 为促进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健 康稳定发展,控制公司经营风险,使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列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的决策: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 除外);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四)提供担保(指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九)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十)签订许可协议; (十一)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 (十二)其他除日常经营交易以外的交易行为。 第三条 公司日常经营经常性发生的交易行为、关联交易行为、对外担保行 为、对外投资行为的决策按照公司相应的专门制度执行,不适用本制度规定。 第四条 公司非日常经营交 ...
北鼎股份(300824)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07 10:01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 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 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 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一章 股票买卖禁 ...
北鼎股份(300824)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8-07 10:01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含新聘、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 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证券监督管 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及《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编制的年度 报告等定期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等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应 当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前述定期财务会计 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公司管理层可视重要性程度参照本制度执 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 "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董事会不得 在股东会决定前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工作。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向公司指定会 计 ...
北鼎股份(300824)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07 10:0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公开、公平、公正 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 第三条 证券事务部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及信息披露工作的日常办事机 构。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部信息保密工作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 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部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 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 咨询(询问)服务工作。 第四条 未经董事会批 ...
北鼎股份(300824)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8-07 10:01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 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 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 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其他人员在年 报信息披露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规章制度,未 勤勉尽责或者不履行职责,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应当按照本制度 ...
北鼎股份(300824) - 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5-08-07 10:00
单位:人民币元 | | | | | | | 2025 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资金占用方名称 | 占用方与 上市公司 的关联关 | 上市公司 核算的会 | 2025 年期初占 用资金余额 | 2025 年半年度占 用累计发生金额 | 半年度 占用资 金的利 | 2025 年半年度 偿还累计发生 | 2025 年半年度 期末占用资金 | 占用形 成原因 | 占用性质 | | | | | 计科目 | | (不含利息) | | 金额 | 余额 | | | | | | 系 | | | | 息(如 | | | | | | | | | | | | 有) | | | | | | 控股股东、实际控 | | | | | | | | | | | | 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 | | | | | | | | | | 小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前控股股东、实际 | | | | | | | | | | | | ...
北鼎股份(300824) -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5-08-07 10:00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公司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具体修订条款如 下: |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 |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 | | --- | --- | | 律、行政法规、本章程; | 行政法规、本章程的规定; | |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 |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 | | 否合法有效; | 合法有效; | |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 |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 | | 有效; | 效; | | (四)应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 | (四)应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 | | 律意见。 | 意见。 | | 第四十七条 | 第五十二条 | |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大会。 |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 | |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 | 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独立董事有权向 | | 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 | 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对独 ...
北鼎股份(300824)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5-08-07 10:00
证券代码:300824 证券简称:北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5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7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 投票制进行表决。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 名,独立董事 3 名, 职工董事 1 名。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 GEORGE MOHAN ZHANG 先生、方镇先生、牛 ...
北鼎股份(300824)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黄志敏)
2025-08-07 10:00
声明人 黄志敏 作为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深圳 市北鼎晶辉科技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 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 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 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300824 证券简称:北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2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