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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异动丨光伏设备股普涨 阳光电源涨6.5% 首航新能涨超3.3%
Ge Long Hui A P P· 2025-08-08 02:56
消息上,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日前发布通知称,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研究起草了《价格法修正 草案(征求意见稿)》,并于近期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国盛证券杨润思认为,光伏在反内卷的背景之下,产业链价格修复是必然趋势,预计多晶硅价格有望回 归到行业成本价之上,同时供给侧的出清政策也有望跟进出炉。随着多晶硅料价格上涨,建议持续关注 下游产业链硅片、电池片、组件等各环节的价格修复机会和弹性。(格隆汇) A股光伏设备股普遍上涨,其中,权重股阳光电源涨6.5%,首航新能、通灵股份涨超3.3%,高测股份涨 近3%,上能电气、艾罗能源涨2.5%,锦浪科技、艾能聚涨超2%。 | 代码 | 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 | --- | --- | --- | --- | | 300274 | 阳光电源 | 79.68 | 6.51% | | 301658 | 首航新能 | 34.32 | 3.47% | | 301168 | 通灵股份 | 39.94 | 3.34% | | 688556 | 高测股份 | 12.34 | 2.83% | | 688717 | 艾罗能源 | 59.16 | 2.58% | | 30082 ...
上能电气: 关于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05 16:10
股票简称:上能电气 股票代码:300827 贵所于 2025 年 7 月 29 日出具的《关于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020034 号)(以下简称"《审 核问询函》")已收悉。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 "上能电气")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保荐人")、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等相关方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 核查,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注: 稿)》中的释义相同。 黑体(加粗)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关于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公告日期:二零二五年八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宋体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楷体(加粗) 涉及审核问询函回复、募集说明书等申报文件的修改或补充披露 微小差异,系为四舍五入所致。 一致。 问题一 评、能评将于 2025 年 8 月到期?,同时,针对前述即将到期事项,问询回复称 募集说明书已补充相 ...
上能电气: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05 16:10
上市保荐书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二零二五年八月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声明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保荐人"或"保荐机构")及 其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 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在本上市保荐书中,除上下文另有所指,释义与《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目 录 六、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是否已就本次证券发行上市履行了《公司法》《证券 七、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是否符合板块定位及国家产业政策所作出的专业判断 上市保荐书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发行人名称: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和惠路 6 号 设立日期:2012 年 3 月 30 日 注册资本:35,803.8965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吴强 联系方式:0510-83691198 ...
上能电气: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二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05 16:10
Core Viewpoint - The document provides a supplementary legal opinion regarding the application of Shangneng Electric Co., Ltd. for a specific stock issuance, addressing inquiries from the Shenzhen Stock Exchange and clarifying the status of environmental and energy assessments related to a photovoltaic inverter project. Group 1: Project Status and Risks - The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EIA) and energy assessment (EA) for the project are set to expire in August 2025, and if the project does not commence within two years of the approval date, the project approval may automatically become invalid [2][3][4] - The project, which aims for an annual production capacity of 25GW of string photovoltaic inverters, has not yet started construction and has not applied for an extension, leading to potential risks of approval invalidation [3][4][11] - The company has updated the planned commencement date to 2026 and has obtained a new investment project filing certificate, thus mitigating the risk of expiration for the project [7][10][11] Group 2: Legal and Regulatory Compliance - The supplementary legal opinion is based on compliance with various laws and regulations, including the Company Law and Securities Law, ensuring that the issuance process adheres to industry standards and ethical norms [2][3] - The company has clarified that the project does not fall under the category of projects requiring approval management, as it is subject to filing management, which has no explicit validity period [6][7] - The company has taken necessary actions to comply with the regulations regarding projects that have not commenced within the stipulated timeframe, ensuring that the project can continue to be implemented [10][11] Group 3: Changes in Issuance Plan - The company has made adjustments to its issuance plan, including the addition of its controlling shareholder as a subscriber, but these changes do not constitute a significant alteration under relevant securities regulations [12][14][16] - The adjustments made to the issuance plan were approved in board meetings, and the overall fundraising amount and project details remain unchanged, indicating stability in the company's financial strategy [12][16][17] - The company has confirmed that no funds were invested in the project prior to the board's approval of the issuance plan, ensuring that all investments align with the approved financial strategy [17]
上能电气: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05 16:10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关于 | |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 之 | | 发行保荐书 |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 | (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 | 二零二五年八月 | 发行保荐书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受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担任其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唐涛和张思莹作为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特 为其出具本发行保荐书。 本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 证监会、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并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 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 发行保荐书 目 录 二、本次证券发行履行《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交易所规定的 四、本次证券发行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五、本次证券发行符合《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第九条、第十 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 六、关于即期回报摊薄情况的合理性、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 ...
上能电气: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05 16:10
证券代码:300827 证券简称:上能电气 公告编号:2025-062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及 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9 日收到深 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020034 号)(以下 简称"《审核问询函》")。 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 实后,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说明和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公司根据项目最新进展与审核要求,会同中介机构对募 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部分内容进行了相应补充、更新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5 年 8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等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券监督 ...
上能电气(300827)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2025-08-05 08:00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二零二五年八月 关于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受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担任其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唐涛和张思莹作为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特 为其出具本发行保荐书。 本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 证监会、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并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 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 3-1-1 | 目 | 录 2 | | --- | --- | | 释 | 义 3 | | 第一节 |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4 | | | 一、本次证券发行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 4 | | | 二、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 4 | | |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5 | | | 四、保荐机构与发行人关联关系的说明 8 | | | 五、保荐 ...
上能电气(300827) -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二
2025-08-05 08:00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二 国枫律证字[2025]AN036-13 号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 邮编:100005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二 国枫律证字[2025]AN036-13号 致: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 电话(Tel):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Fax):010-66090016 | ਨ | | --- | | 目 | 录 1 | | --- | --- | | | 问题一 4 | | | 问题二 9 | 3-3 问题一 1. 首轮问询回复称年产 25GW 组串式光伏逆变器产业化建设项目'备案、 环评、能评将于 2025 年 8 月到期',同时,针对前述即将到期事项,问询回 复称募集说明书已补充相关风险,'如项目未在项目备案核准之日起 2 年内开 工且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项目核准文件或同意项目变更决定自动失效。因此, 如发行人未能在备案之日起 2 年内开 ...
上能电气(300827) -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2025-08-05 08:0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0827 证券简称:上能电气 公告编号:2025-062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及 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5 日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9 日收到深 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020034 号)(以下 简称"《审核问询函》")。 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 实后,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说明和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公司根据项目最新进展与审核要求,会同中介机构对募 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部分内容进行了相应补充、更新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5 年 8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
上能电气(300827) - 关于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2025-08-05 08:00
股票简称:上能电气 股票代码:300827 关于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公告日期:二零二五年八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5 年 7 月 29 日出具的《关于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020034 号)(以下简称"《审 核问询函》")已收悉。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 "上能电气")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保荐人")、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等相关方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 核查,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注: 1、如无特别说明,本审核问询函回复中使用的简称与《募集说明书(修订 稿)》中的释义相同。 | 2、本回复报告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 | --- | | 黑体(加粗) |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 | --- | --- | | 宋体 |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 | 楷体(加粗) | 涉及审核问询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