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uYu Civilian Pharmacy (301017)
Search documents
漱玉平民今日大宗交易折价成交200万股,成交额1900万元
Xin Lang Cai Jing· 2025-10-13 08:58
Group 1 - The core event involves a block trade of 2 million shares of Shuyu Pingmin on October 13, with a transaction value of 19 million yuan, accounting for 31.6% of the total trading volume for that day [1] - The transaction price was set at 9.5 yuan per share, which represents a discount of 13.08% compared to the market closing price of 10.93 yuan [1] - The buyer of the shares was from China Merchants Securities Co., Ltd., while the seller was from Dongxing Securities Co., Ltd. [2]
漱玉平民:10月10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Mei Ri Jing Ji Xin Wen· 2025-10-10 12:21
Group 1 - The core point of the article is that Shuyupingmin (SZ 301017) held its 11th meeting of the 4th board of directors on October 10, 2025, to review proposals related to the revision and establishment of company policies [1] - For the first half of 2025, Shuyupingmin's revenue composition was as follows: retail accounted for 87.34%, wholesale revenue was 9.4%, promotional and display consulting services contributed 2.49%, and other businesses made up 0.77% [1] - As of the report date, Shuyupingmin's market capitalization was 4.5 billion yuan [1]
漱玉平民(30101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0-10 12:03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和《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职工代 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参照本制 度执行。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高级管 理人员辞职应当提交书面报告。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高级管 理人员辞职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 第四条 除本制度第六条规定情形之外,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 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 责: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 ...
漱玉平民(301017) - 外部信息报送及使用管理制度
2025-10-10 12:03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制度的 要求,对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程序。 第六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正 式公开披露前或重大事项筹划、协商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定期报告、临时报告 公布前,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径(包括但不限于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 接受投资者调研等)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披露或泄露相关信息。 第七条 公司公开披露年度报告前,公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向无法律法规 1 外部信息报送及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筹划、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外部信息使用 人的管理,规范外部信息报送管理事务,确保公平信息披露,杜绝泄露内幕信息、 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
漱玉平民(301017)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10-10 12:03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 对公司股价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 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使公 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动的 负面舆情。 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四)负责做好向属地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信息上报工作 和信息沟通工作; (五)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公司舆 ...
漱玉平民(301017)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5-10-10 12:03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管理工作,保证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公司董事会秘 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管理部门,具体承担 内幕信息知情人的建档、登记、汇总、申报等工作。公司各业务部门应当指定专 人负责其所在部门产生的内幕信息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传递等相关工作; 各子公司、分公司、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以下简 ...
漱玉平民(301017) - 征集投票权实施细则
2025-10-10 12:03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征集投票权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保护股东利益,促使广大股东积极参与公司管理,完善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征集投票权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征集投票权,是指公司召开股东会时,享有征集投票权 的组织或人员在征集公司股东对议案的投票权时,以公开方式在公司指定的信息 披露媒体上按照本细则规定的内容与格式向公司股东发出代为行使表决权的要 约行为。 第三条 征集投票权应当采用无偿的方式进行。 第四条 下述组织或人员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会上的投票权: (一)公司董事会; (二)公司的独立董事; (三)持有 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 (四)依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 第五条 征集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公开请 ...
漱玉平民(301017)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10-10 12:03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公司") 对 子公司的管理和控制,确保子公司业务符合股份公司的总体战略发展方向,有效控制经营风险,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企业内部 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系指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 司,包括: (一)全资子公司,即公司持有 100%股权的子公司; 第七条 子公司人事由股份公司人资中心归口管理。 第八条 子公司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并根据企 业实际情况制订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本着合理合法原则,规范用工行为。 (二)控股子公司分为绝对控股的子公司和相对控股的子公司; 1、绝对控股的子公司,即公司在该子公司中所占股权(含直接、间接)合计超过其总股权 份额的 50%; 2、相对控股的子公司,即公司在该子公司中所占股权(直接或 ...
漱玉平民(301017)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2025-10-10 12:03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 个人的影响。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 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三名独立董事参加,其中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 计人士。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设召集人一名,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产生, 负责召集和主持专门会议工作;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 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代表主持。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制度》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 ...
漱玉平民(301017) - 关联交易控制与决策制度
2025-10-10 12:03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控制与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建立和 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提高公司质量,促进公司规范运 作,保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采取措施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 应当保证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 司的关联交易不损害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公司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本制度是公司关联交易行为的基本准则。 第六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四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 第五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