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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King Brother Electronics Technology (30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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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百泽(301041.SZ):相关产品有应用于部分工程设备与电力系统控制板等产品上
Ge Long Hui· 2025-08-04 07:43
格隆汇8月4日丨金百泽(301041.SZ)于投资者互动平台表示,公司的产品和服务广泛应用于多个行业和 领域。特别是在电力控制和新能源系统方向,公司有长期稳定的合作头部客户,相关产品有应用于部分 工程设备与电力系统控制板等产品上,提供集成IPDM及电子元器件国产化替代等解决方案。 ...
金百泽今日大宗交易折价成交100万股,成交额2161万元
Xin Lang Cai Jing· 2025-07-29 09:07
7月29日,金百泽大宗交易成交100万股,成交额2161万元,占当日总成交额的15.23%,成交价21.61 元,较市场收盘价26.97元折价19.87%。 | 交易日期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成交价格 | 成交量 | 成交全额 | 买方营业部 | 卖方营业部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元) | (万股/万份) (万元) | | | | | 2025-07-29 | 301041 | 金百泽 | 21.61 | 13.00 | 280.93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 | | | | | | | | 公司西安北大街证 | 公司深圳分公司 | | | | | | | | 芽雪业部 | | | 2025-07-29 | 301041 | 金百泽 | 21.61 | 12.00 | 259.32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 | | | | | | | | 公司苏州分公司 | 公司深圳分公司 | | 2025-07-29 | 301041 | 金百泽 | 21.61 | 31.00 ...
金百泽:公司目前各业务领域订单相对稳定
Zheng Quan Ri Bao Wang· 2025-07-29 08:52
Core Viewpoint - The company, Jinbaize (301041), has established a joint venture with a subsidiary of Industrial Fulian, focusing on integrated product manufacturing and technology innovation services [1] Group 1: Company Developments - The joint venture, named Hangzhou Baifu Internet of Things Technology Co., Ltd., is 70% owned by Jinbaize [1] - The main business of the joint venture includes the manufacturing of integrated products (IPM) and the expansion of technology innovation services [1] Group 2: Business Performance - The company reports that orders across various business sectors remain relatively stable [1] - Detailed performance metrics will be disclosed in the company's upcoming periodic report [1]
金百泽(301041)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2025-07-25 11:46
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六条 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设董事长 1 人。董事长由董事 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知识、技能和 素质,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1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 其成员的行为,规范公司董事会议事程序,确保董事会规范、高效运作和审慎、科学决 策,保证公司决策行为的民主化、科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 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性决策机构,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和《公 司章程》的授权,依法对公司进行经营管理。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议事的主要形式。董事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是履行董 事职责 ...
金百泽(301041)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5 11:46
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二条 互动易平台管理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 布信息及回复投资者提问,应当注重诚信,尊重并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主动加强与投资者 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三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答复投资者提问等行为不能替代应尽的信息披 露义务,公司不得在互动易平台就涉及或者可能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投资者提问进行回答。 第四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当保证发布信息及回复 投资者提问的公平性,对所有依法合规提出的问题认真、及时予以回复,不得选择性发布信 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对于重要或者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及答复,公司应当加以整理并在互 动易平台以显著方式刊载。 第五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的,应当谨慎、理性、客观, 以事实为依据,保证所发布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不得使用夸大性、宣传性、误 导性语言,应当注重与投资者交流互动的效果,不得误导投资者。如涉及事项存在不确定性, 1 公司应当充分提示相关事项可能存在 ...
金百泽(301041) - 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5 11:46
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财务资 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稳健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 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无偿对外提 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 第三条 公司不得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 联人提供财务资助。 第二章 提供财务资助的审批权限及审批程序 第四条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作出决 议,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条 董事会审议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时,应当充分关注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因,在对被 资助对象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第三方担保及履约能力 情况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披露该财务资助事项 ...
金百泽(30104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5 11:46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期届满、 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高级管理人员辞职 应当提交书面报告。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自董事 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 第四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 定最低人数,或者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缺会 计专业人士,或者独立董事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所占比 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在改选出 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 事职务,但存在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情形的除外。 第五条 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 前解任董事的,董事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偿。 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 年 7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 ...
金百泽(301041)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5 11:46
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2025 年 7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事 项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条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保持独立性,配备专职审计人员,不得置于财经管理部门的领 导之下,或者与财经管理部门合署办公。 第四条 内部审计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部审计机构在对公司业 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过程中,应当接受审计委员会 的监督指导。 第五条 公司各内部机构或者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应当配合内部审计机构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妨碍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 第二章 审计职责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在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机构工作时,应当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四) 指导内部审计机构的有效运作,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 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
金百泽(301041)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5 11:46
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年7月) 第一章 总 则 (一)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 (二)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三)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四) 公司各部门以及各子公司、分公司的负责人; (五)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六) 其他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公司人员和部门。 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五条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人员不得公 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要求信息披露 义务人提供依法需要披露但尚未披露的信息。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 露行为,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 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
金百泽(30104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7月)
2025-07-25 11:46
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 定中关于股份变动的限制性规定。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遵守。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 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 第四条 因公司发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