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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岛风: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1月)
2024-01-17 10:34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四)提供担保(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 性,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控制关联交易的风险, 使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允、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交易和关联人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 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 除外);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债权或债务重组; (九)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十)签订许可协议; (十一)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 (十二)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1 (十三)销 ...
绿岛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1月)
2024-01-17 10:34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完善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决策功能,确保公司董事会对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有效 监督,进一步健全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 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公司内、外 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职权,向董事会报告并对 董事会负责,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预。 第二章 成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本条所称"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会计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 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 工作;召集人在委员中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为 会计 ...
绿岛风:累积投票制度(2024年1月)
2024-01-17 10:34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七条 在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范围内,按照拟选任的董事人数,由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3%以上的股东提名非独立董 事人选;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 的股东提名独立董事人选。董事的提名推荐名单由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提名 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 第八条 在章程规定的人数范围内,按照拟选任的监事人数,由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3%以上的股东提名拟由股东代表出 任的监事人选。监事的提名推荐名单由公司监事会进行资格审查。 累积投票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程序,切实保障股东选举公 司董事、监事的权利,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及《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或监 事时,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等 ...
绿岛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17 10:34
证券代码:301043 证券简称:绿岛风 公告编号:2024-001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7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 月 12 日 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李清泉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5 名,实际出席董 事 5 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采 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取消变更募集资金账户的议案》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募集资金账户的议案》,决定在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新都会支行分别 设立三个新募集资金专户,将公司及子公司江苏绿岛风空气系统有限公司、河南 绿岛风空气系统有限公司的原募集资金账户分别变更为 ...
绿岛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2024-01-17 10:34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保 荐机构")作为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岛风"、"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 定,对绿岛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05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70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为人民币 26.7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5,475.00 万元,减除发行费用(不 含增值税)人民币 4,341.32 万元后,募 ...
绿岛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17 10:34
证券代码:301043 证券简称:绿岛风 公告编号:2024-002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7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 月 12 日 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志球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 席监事 3 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会 议采用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取消变更募集资金账户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子公司取消变更募集资金账户是考虑到账户日常 操作便利性所做出的决定,不会对子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产生不利影响,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子公司 ...
绿岛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4年1月)
2024-01-17 10:34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 能,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权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 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独立董事应 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公 ...
绿岛风: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2024-01-17 10:34
证券代码:301043 证券简称:绿岛风 公告编号:2024-004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对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 2023 年 12 月 31 日延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 次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 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 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05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70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为人民币 26.75 元,募集资 ...
绿岛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取消变更募集资金账户的核查意见
2024-01-17 10:34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保 荐机构")作为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岛风"、"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 定,对绿岛风子公司取消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核 查意见如下: 一、子公司取消变更募集资金账户的情况说明 (一)原募集资金账户变更的事项简述 2023 年 9 月 18 日,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绿岛风"、"母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募集资金账户的议案》。公司结合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以及不同银行的存 款利率,为进一步降低资金支出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公司管理层认 真调查和慎重评估,决定在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新都会支行设立三个新募 集资金专户,将公司及子公司江苏绿 ...
绿岛风: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4年1月)
2024-01-17 10:34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指导,做好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董事会秘书工作岗位,是董事会审查、评价董事会秘 书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职权与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 与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沟通和联络,履行法定报告义务,配合证券 监管部门对公司的检查和调查,协调落实各项监管要求。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履行如下职责: (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订公司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二)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