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ang Xiaoquan (30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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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泉(301055) - 公司章程(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0 03:42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1 / 52 | 4 | | --- |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 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 公司按照《公司法》的规定,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 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183679858889H。 第三条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 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2021 年 7 月 6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21]2314 号文注册, 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900 万股,于 2021 年 9 月 6 日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Zhang Xiaoquan Inc.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五星路 8 号,邮政编码: ...
张小泉(301055)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0 03:42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健全和规范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总经理的职责及总经理办公会议的议事和决策程序,保证公司经营、管理 工作的顺利进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 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 1-4 名(其中常务副总经理 1 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 解聘。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本公司称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为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 理工作。 第二条 本工作细则对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 权限与工作分工、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作出规定。 ( ...
张小泉(301055) -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5-12-10 03:42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章 总则 | | 第一条 | 第一条 | |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 |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 | | 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 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 |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 | 《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 《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 | 第二条 | 第二条 | |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 |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 | |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 | | 公司按照《公司法》的规定,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 | 公司按照《公司法》的规定,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在 | | 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 |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张小泉(301055)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0 03:42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 行使董事会秘书的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及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或者《公 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下列任职资格: 第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 1 - (一) 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 业道德和个人品德,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能够忠诚 地履行职责; (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董事会秘书 培训证明或具备任职能力的 ...
张小泉(301055) -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0 03:42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确 定公司发展规划,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 (以下简称"战略决策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中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1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全体董事1/3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 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决策委员会会 议。召集人由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选举产生;如公司董事长当选为战略决策委员 会委员,则直接由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任职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或应当具有独立董事身份的委员 不再具备《公司章程》及《上 ...
张小泉(30105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0 03:42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升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水平, 规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运作,加强董事会对经营层的有效监督,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 信息及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3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 独立董事不得少于2名,至少有1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应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 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以上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 ...
张小泉(301055) - 投资和融资决策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0 03:42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和融资决策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投资和融资(以下简 称"投融资")决策程序,建立系统完善的投融资决策机制,确保决策的科学、规 范、透明,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交易所自律性规则及《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投融资决策管理的原则: 第三条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相应投融资事项的管理、实施、推进和监控; 必要时以项目组的形式进行投资项目的规划、论证以及年度投融资计划的编制。 第四条 公司在实施投融资事项时,应当遵循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和全体 股东利益的原则,与实际控制人和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并保证公司人员 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公司应具有独立经营能力,在采购、生产、销售、 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第二章 投融资决策范围 第五条 依据本管理制度进行的投资事项包括: (一) 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 对外投资(指公司及子公司为 ...
张小泉(30105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0 03:42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内 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 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 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及《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事宜。本制度未规 定的,适用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公司下属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包括公司直接 或间接控股 50%以上的子公司和其他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及公司能 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
张小泉(301055)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0 03:42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各关 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及合理性,促进公司业务依法顺利开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 开、公允的原则。 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关联方以垄断采购或者销售渠道等方式干预公司 的经营,损害公司利益。关联交易应当具有商业实质,价格应当公允,原则上不 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者收费标准等交易条件。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交易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五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1 (一) 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 由前项所述主体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以 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六条 具 ...
张小泉(30105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0 03:42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 有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工作,财务负责人应当配合董事会秘书在财 务信息披露方面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 公司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直接责任人。 (一) 公司董事会; (二)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和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各部门、各控股子公司(包括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各分公司、 各参股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 (四)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 (五) 其他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公司部门和人员。 董事会是公司的信息披露负责机构,证券投资部作为信息披露的管理部门, 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对需披露的信息进行搜集和整理。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确 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