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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ng Xiaoquan (30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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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泉(301055) - 财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0 03:42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财务管理体制,规范公司 财务管理行为,保证公司财务报告信息质量,防范财务与经营风险,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基础 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规范,适用于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 司以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纳入合并范围的参股公司。除特殊说明外,本制度 所简称"公司"均包含上述所有公司。 第三条 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接 受政府有关部门、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系 第六条 财务会计人员应为与公司签订全职劳动合同人员,不得为兼职人员或临时合 同人员;除特殊情况并经财务总监审批同意外,也不得兼办公司内非财务会计工作。公 司应根据公司财务工作需要为财务部配备充足的专业人员,以保证公司财务会计工作正 常开展。 第七条 公司聘任财务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亲 属 ...
张小泉(301055)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0 03:42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本制度并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施。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张小 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权证 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 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 当确保该子公司或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 募集资金投资境外项目的,公司及保荐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投资于 境外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安全性和使用规范性,并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 况专项报告中披露相关具体措施和实际效果。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 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 ...
张小泉(301055)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0 03:42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 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事项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 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及《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公司下属分支机构、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及参股公司(以下简称"下属公司")以及其他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其他规范性文件在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重大事项时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 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 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事项信 息、交易信息、关联交易信息、重大经营管理信息 ...
张小泉(301055)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0 03:42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对 公司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保证财 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第二条 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对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以下简称"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时,应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提交董事会审议前, 应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有相关业务资格,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 并满足下列条件: 1 (一) 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并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 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二) 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三) 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四) 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并能完成审计 ...
张小泉(301055)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0 03:42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加强公司的内部审计监督,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和人员对内部控制和风 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 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 第四条 公司及公司所属单位的经营活动、管理工作、财务收支及核算等经 济活动,依据本制度接受审计检查和审计监督。公司及公司所属单位的负责人对 本单位向审计部提供的财务会计等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1 (一) 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 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和效果,提升风险防范和控制能力,促进实现公司 发展战略; (三) 保障公司资产安全,提升管理水 ...
张小泉(301055) -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0 03:42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促进公司规 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各层级的机构和人员,依据各自的职责, 采取适当措施,合理防范和有效控制经营管理中的各种风险,防止公司经营偏离发 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机制和过程。 第三条 内部控制的目标包括: 第四条 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1 第七条 公司应不断完善其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股东会等机 构合法运作和科学决策,公司建立并逐步完善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树立风险防范 意识,培育良好的企业精神和内部控制文化,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创造全体员 工充分了解并履行职责的环境。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有效执行负责。 第八条 公司应明确各部门、岗位的目标、职责和权限,建立相关部门之间、岗 位之间的制衡和监督机制,并设立专门负责监督检查的职能部门。 第九条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涵盖公司所有营运活动 ...
张小泉(30105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0 03:42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相关的信息申报 与披露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 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产品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 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有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
张小泉(301055) -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0 03:42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捐赠行 为,加强公司对外捐赠事项的管理,在充分维护股东、债权人及职工权益的基础 上,更好地履行公司社会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益事业捐赠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张 小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捐赠",是指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 统称 "子公司")以公司或子公司名义自愿无偿将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赠予合 法的受赠人,用于与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公益事业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捐赠事项。未经授权,公司下属 子公司不得开展对外捐赠事项。 第四条 公司开展对外捐赠事项除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外,还应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对外捐赠的原则 第五条 自愿无偿原则。公司对外捐赠后,不得要求受赠方在融资、市场准 入、行政许可、占有其他资源等方面创造便利条件,从而导致市场不公平竞争。 第六条 权责清晰原则。公司经营者或者其他职工 ...
张小泉(301055)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0 03:42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规 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1 - (一)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薪酬和独立董事 津贴事项; (二)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六)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七) 修改《公司章程》; ...
张小泉(30105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0 03:4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 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建立与投资 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性合作关系,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投资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 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 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 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