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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隆新材: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2024-01-11 09:25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保荐人") 作为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隆新材"或"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保荐人对公司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的 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15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730 万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发行 ...
汇隆新材:关于签署《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协议书》的公告
2023-12-28 08:51
股票代码:301057 股票简称:汇隆新材 公告编号:2023-108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交易概述 因大运河保护、严控新增非公益用途用地的原因,德清县禹越镇人民政府(以 下简称"镇政府")需收回公司位于禹越镇西港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经过友好 协商,公司与镇政府就相关收回补偿事宜达成了一致意见,收回补偿费用合计为 人民币 38,483,529 元。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协议书>的议案》, 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该地块的收回补偿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相关政府部 门就收回事项沟通协商、签订相关补偿协议、确定收回补偿款金额的支付安排、 办理相关手续等。 本次镇政府收回的土地为公司 IPO 募投项目用地,本次收回补偿费用将退 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 准。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镇 ...
汇隆新材: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8 08:47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本次会议由监事 会主席吴燕女士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协议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的 相关规定。公司现有主要生产场地不在本次交易范围内,因此,本次交易事宜不 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股票代码:301057 股票简称:汇隆新材 公告编号:2023-107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
汇隆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8 08:47
股票代码:301057 股票简称:汇隆新材 公告编号:2023-106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签署<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5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5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沈顺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协议书>的议案》 因大运河保护、严控新增非公益用途用地的原因,德清县禹 ...
汇隆新材: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进展公告
2023-12-28 08:45
股票代码:301057 股票简称:汇隆新材 公告编号:2023-109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以下简称"首发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 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具体详见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
汇隆新材: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2023-12-27 09:08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1 (本页无正文,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二、培训方式及对象 培训采用现场宣讲和资料分发学习等方式进行,培训对象包括汇隆新材实际 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中层以上人员等。浙商证券向汇隆新材提 供了讲义课件等相关学习资料,提请公司转发给相关人员进行学习。 三、培训总结 本次培训得到了汇隆新材的积极配合,全体参与培训人员进行了认真深入学 习。通过培训,汇隆新材的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中层以上 人员对资本市场动态、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募集资金使用等的有关政策法规有了 更加全面和深入的认识。 (以下无正文)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隆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和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委 派本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对汇隆新材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现将培训情况报告如 下: 一、培训时间和主要 ...
汇隆新材: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2023-12-27 09:08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1 | (二)查阅公司内部审计部的相关制度、工作计划等; | | | --- | --- | | (三)查阅公司制定的各项内控制度。 | | |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 | √ | | (如适用) | | |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 | √ | | 审计部门(如适用) | | |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用) | √ |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 | √ | | 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 | |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 | √ | | 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 | |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 | | | 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 √ | | 等(如适用) | | |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 | √ | | 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 ...
汇隆新材:关于政府拟收回公司土地使用权的提示性公告
2023-12-22 10:08
股票代码:301057 股票简称:汇隆新材 公告编号:2023-105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政府拟收回公司土地使用权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德清县禹越 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镇政府")的《关于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通知》(以 下简称"《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收回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目前,公司仅收到了镇政府出具的《通知》,镇政府将按实际工作进度 有序推进土地回收工作,实际土地回收的具体时间、补偿款项等尚未确定。本次 拟回收土地为公司 IPO 募投项目地块,项目尚在前期建设阶段,非公司现有主要 生产场所,预计不会对公司现有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交易不构成关 联交易。 公司将根据政府回收工作进度,与有关部门落实具体回收安排,同时积极落 实新的 IPO 募投项目用地等后续事项,并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及信息披露义务, 以确保本次土地回收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维护广大投资者利 益。 三、风险提示 本次土地使用权回收事项还需与镇政府 ...
汇隆新材:关于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2023-12-19 09:21
股票代码:301057 股票简称:汇隆新材 公告编号:2023-104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特此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副总 经理曾光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曾光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曾光先生原定任期为 2023 年 8 月 20 日至 2026 年 8 月 19 日,辞职后,曾光先生 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曾光先生 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董事会 截至本公告日,曾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 辞职后,其所持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及其所做出的相关承诺进行管理, 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 ...
汇隆新材: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解禁的核查意见
2023-12-04 10:32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解禁 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隆新材"或"公司")2022 年度以简 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汇隆新材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96 号)同意注册,公司 2022 年 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348,438 股,发行价格为 16.3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9,999,992.54 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 4,423,396.23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15,576,596.31 元。上述资金 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