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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隆新材: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2024-11-20 09:51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作为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隆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和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期内, 保荐机构对汇隆新材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 核查意见。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在任意时点总持有量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该交易额度在投资期限 1 内可循环使用。 (三)交易期限 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 授权人士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 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近年来,公司陆续购置先进进口设备,海 ...
汇隆新材: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2024-11-20 09:51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交易方式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近年来,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陆续购置先进 进口设备,海外业务持续拓展,公司相关业务开展过程中会采用美元、欧元等外 币进行结算。为规避和防范外汇风险,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 增强财务稳健性,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合理安排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 司及子公司拟与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 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本次交易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 利交易。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公司产品需要出口海外市场,同时公司需要从海外进口设备或者原材料。受 国际政治、经济不确定因素影响,外汇市场波动较为频繁,公司经营不确定因素 增加。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 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具有必要性。 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为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配备了专业人员,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开展 外汇套期保 ...
汇隆新材: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2024-11-20 09:51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行为除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外,还必须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操作原则 第五条 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以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和利率风险为目的,选 取的外汇套期产品需与公司实际业务种类、金额、期限等内容相匹配,不得进 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及其衍生品交易。 第六条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必须基于公司的外汇收付的谨慎预测, 外汇套期保值的合约金额不得超过外汇收付的预测金额。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 割期限需与公司预测的外汇收支时间相匹配。 第七条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允许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 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相应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 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额度不 得超过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 第八条 公司及子公司必须以自身名义设立外汇套期保值账户,不得使用他 人账户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 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加强对外汇套期保值 ...
汇隆新材: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29 08:02
股票代码:301057 股票简称:汇隆新材 公告编号:2024-084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燕女士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
汇隆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29 08:02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5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5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沈顺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股票代码:301057 股票简称:汇隆新材 公告编号:2024-083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符合法律、法 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
汇隆新材(301057) - 2024 Q3 - 季度财报
2024-10-29 08:02
证券代码:301057 证券简称:汇隆新材 公告编号:2024-085 WELONG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 年 10 月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 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2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 | --- | --- | --- | --- | |-----------------------------------------------------|------ ...
汇隆新材: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公告
2024-10-09 10:58
证券代码:301057 证券简称:汇隆新材 公告编号:2024-082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 售股份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授予日为 2023 年 3 月 30 日,预留授予部分的上市日(即限售股份起始日)为 2023 年 4 月 13 日,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及额外限售期合计为 18 个月,现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限及额外限售期即将届满。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 2024 年 10 月 14 日 (星期一); 2、本次可解除限售人数:1 人; 3、本次可解除限售数量:2.50 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 117,390,438 股的 0.0213%。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 ...
汇隆新材: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24-09-25 12:56
股票代码:301057 股票简称:汇隆新材 公告编号:2024-081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鉴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公司 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18.00 元/股(含)调 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7.70 元/股(含),回购价格调整起始日为 2024 年 6 月 25 日 (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8 日披露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 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以下 简称"《回购指引》")等有关规定,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的, 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相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4 年 2 月 19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 ...
汇隆新材: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9-19 10:37
股票代码:301057 股票简称:汇隆新材 公告编号:2024-080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9 月 19 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9 月 19 日(星期四),其中: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19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②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19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 ...
汇隆新材: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9-19 10:37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8 层 电话: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010-66090016 邮编:100005 致: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 证贵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 称"《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 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汇隆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 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 见书。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