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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氏眼科: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1-6月份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4-08-29 08:43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 | 2024 年期初 | 2024 年 1-6 | 2024 年 月 1-6月份往 | | 2024 年 | 2024 年 | 6 | 往来性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其它关联资金 | 资金往来方名称 | 往来方与上市公司的 | 上市公司核算 | 往来资金余 | 份往来累计发 | 来资金的 | | 1-6 月份 | 月末往来 | 往来形成 | (经营性往来、 | | 往来 | | 关联关系 | 的会计科目 | 额 | 生金额(不含利 | 利息(如 | | 偿还累计 | 资金余额 | 原因 | 非经营性往来) | | | | | | | 息) | 有) | | 发生金额 | | | | | | 辽宁睿目商贸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1.00 | | - | - | 1.00 | | - 往来款 | 非经营性往来 | | | 海南蜻蜓数字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0.10 | | - | - ...
何氏眼科: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06-26 11:1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中的股份 2,722,719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分红派息将以公司现有总 股本 158,026,471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2,722,719 股后的 155,303,752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050416 元(含税),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 =155,303,752 股×6.050416 元/10 股=93,965,230.59 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 增股本和送红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 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 股 =93,965,230.59 元÷158,026,471 股×10 股=5.946170 元/股(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 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 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 盘价- ...
何氏眼科: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24-06-20 08:17
证券代码:301103 证券简称:何氏眼科 公告编号:2024-026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1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6,75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均包含本 数);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0.00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 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1日、2023年11 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66)。 截至2024年6月19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
何氏眼科: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6-19 10:35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股东大 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辽宁何 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而出具。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 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 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准 2024 年 6 月 北京 • 上海 • 深圳 • 广州 • 武汉 • 成都 • 重庆 • 青岛 • 杭州 • 南京 • 海口 • 东京 • 香港 • 伦敦 • 纽约 • 洛杉矶 • 旧金山 • 阿拉木图 Beijing • Shanghai • Shenz ...
何氏眼科: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6-19 10:35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证券代码:301103 证券简称:何氏眼科 公告编号:2024-025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 大会于 2024 年 6 月 19 日召开,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 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伟先生主持、召 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1.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4 年 6 月 19 日(星期三)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 年 6 月 19 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
何氏眼科: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6-03 07:47
证券代码:301103 证券简称:何氏眼科 公告编号:2024-024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二、回购股份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1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事项均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符 合既定回购方案。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1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6,75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均包含本 数);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0 ...
何氏眼科: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5-06 07:48
证券代码:301103 证券简称:何氏眼科 公告编号:2024-023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1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6,75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均包含本 数);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0.00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 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1日、2023年11 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6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 ...
何氏眼科: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2024-04-25 12:09
ENVIRONMENTAL, SOCIAL AND GOVERNANCE REPORT 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 (ESG) 报告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4-23882921 联系邮箱:zhengquanbu@hsyk.com.cn REPORT 2023 关于本报告 本公司特此发布《何氏眼科 2023 年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旨在客观、平衡地向各利益相 关方阐述报告期内何氏眼科在可持续发展方面的策略、实践与成果。 | 称谓说明 | | | --- | --- | | |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报告范围 | | | | 报告中涉及的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 | | | 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 | 报告周期 | | | | 围的内容将会额外标出。 | | 报告参考标准 | | | |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 | 报告原则 | | | | 公司恪守以下各项原则以披露其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表现。 | | | "重要性"原则: | | | 的 E ...
何氏眼科: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慧)
2024-04-25 12:05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李慧,作为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 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李慧,女,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会计学专业背景。曾任职于沈阳会计师事务所及沈阳华伦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审计助理、经理等;2003 年至今,在辽宁慧佳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 伙)任执行事务合伙人;2020 年 4 月至今,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 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 年度履职情况 本人在任职后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 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 议,为董事会的正确 ...
何氏眼科: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25 12:05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