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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磊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5 12:5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 知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以短信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 席董事 7 人,其中,独立董事戴海平先生、余劲国先生、阳辉先生以通讯表决方 式出席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钟仁志先生主持,蔡海红女士、陈巧雯女士、江丹女士、蔡健 龙先生列席。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证券代码:301317 证券简称:鑫磊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1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 ...
鑫磊股份:内部审计制度
2024-04-25 12:51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节 为加强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 计人员的责任,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内部审计法实施条例》《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人员独立监督和评 价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和风险 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对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 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内部审计目的是为了加强本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 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管理和监督,防范和控制风险,维护财经法纪,改善 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 ...
鑫磊股份: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4-01 08:28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1317 证券简称:鑫磊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3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 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 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含),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3.57 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 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2 月 7 日、2024 年 2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1 ...
鑫磊股份: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4-03-21 10:08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 于 电子邮箱/Mail:grandallhz@grandall.com.cn 网址/Website:http://www.grandall.com.cn 二〇二四年三月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 法律意见书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老复兴路白塔公园 B 区 2 号、15 号国浩律师楼 邮编:310008 Grandall Building, No.2&No.15, Block B, Baita Park, Old Fuxing Road, Hangzhou,Zhejiang 310008, China 电话/Tel: (+86)(571) 8577 5888 传真/Fax: (+86)(571) 8577 5643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鑫磊股份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 于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 法律意见书 致: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 ...
鑫磊股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3-21 10:08
证券代码: 301317 证券简称:鑫磊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2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3月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3月21 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3月2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3月21日(星期四)下午14:30 2、召开地点:浙江省温岭市城西工业园区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二楼大会 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钟仁志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 ...
鑫磊股份: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2%的进展公告
2024-03-19 07:44
证券代码:301317 证券简称:鑫磊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4 年 3 月 18 日收盘,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累计回购股份 3,504,183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23%;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 为 18.536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3.71 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 58,994,371.31 元(不含交易费用)。 1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2%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 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 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含),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3.57 元/股(含),回购股份的 ...
鑫磊股份: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
2024-03-11 07:44
截至 2024 年 3 月 8 日收盘,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累计回购股份 1,813,983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15%;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 为 17.22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3.71 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 28,922,943.92 元 (不含交易费用)。 1 证券代码:301317 证券简称:鑫磊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0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 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 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含),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3.57 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 ...
鑫磊股份: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3-05 10:44
证券代码:301317 证券简称:鑫磊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7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4年3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3月21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 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和《公司 ...
鑫磊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05 10:44
证券代码:301317 证券简称:鑫磊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8 会议由董事长钟仁志先生主持,蔡海红女士、陈巧雯女士、江丹女士、蔡健 龙先生列席。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鑫磊压缩机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 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20,000.00 万元(含 20,000.00 万元,含超募资 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暂时补流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 ...
鑫磊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05 10:44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 知于 2024 年 2 月 28 日以短信方式送达了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4 日在 公司二楼大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 的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巧雯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证券代码:301317 证券简称:鑫磊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9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投资建设空气能热泵产业园项目 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投资建设空气能热泵产业园项目 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有助于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