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NLEI COMPRESSOR CO.(30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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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磊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5 12:51
证券代码:301317 证券简称:鑫磊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3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编制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25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同意,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93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 价格20.6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12,331,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不含 税)人民币79,529,935.57元,减除其他与本次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 人民币(不含税)34, ...
鑫磊股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4-04-25 12:51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4 年 4 月 1 | | | | |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 | 第一章 | 总 则 3 | | 第二章 |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 3 | | 第三章 | 信息披露的内容及形式 6 | | 第四章 | 信息披露的程序 18 | | 第五章 | 信息披露的媒体 19 | | 第六章 | 公司信息披露的职责划分 1919 | | 第七章 | 保密措施 233 | | 第八章 | 公司信息披露常设机构和联系方式 244 | | 第九章 | 违反本制度的责任 244 | | 第十章 | 附则 255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 规范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维护公司与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
鑫磊股份: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4-25 12:51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 上,我们对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 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 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 ...
鑫磊股份: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04-25 12:51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鑫磊 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磊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 保荐业务》《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对鑫磊股份《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 ...
鑫磊股份: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5 12:51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二○二三年度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3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 | 目录 | 页次 | | --- | --- | --- | | 一、 | 审计报告 | 1-4 | | 二、 | 财务报表 | | | | 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1-4 | | | 合并利润表和母公司利润表 | 5-6 | | | 合并现金流量表和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7-8 | |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9-12 | | | 财务报表附注 | 1-94 | 审 计 报 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F10627 号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磊股份)财务 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 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公允 ...
鑫磊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5 12:5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 知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以短信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 席董事 7 人,其中,独立董事戴海平先生、余劲国先生、阳辉先生以通讯表决方 式出席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钟仁志先生主持,蔡海红女士、陈巧雯女士、江丹女士、蔡健 龙先生列席。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证券代码:301317 证券简称:鑫磊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1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 ...
鑫磊股份:内部审计制度
2024-04-25 12:51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节 为加强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 计人员的责任,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内部审计法实施条例》《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人员独立监督和评 价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和风险 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对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 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内部审计目的是为了加强本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 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管理和监督,防范和控制风险,维护财经法纪,改善 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 ...
鑫磊股份: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2024-04-25 12:51
证券代码:301317 证券简称:鑫磊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9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 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 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 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3年年 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 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 速融资")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
鑫磊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4-25 12:51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依法独立、规范、有效地行使职权,以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文件以及《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业务执行机构和经营决 策机构,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股东 大会选举产生,受股东大会委托,负责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并对股 东大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下设机构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董事会成员中应至少有 1/3以上独立董事,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董事可以兼任公司总经 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公司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 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 第 ...
鑫磊股份: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4-04-25 12:51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的管理,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 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 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 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部门和单位,应当及时将有关信息通过董 事会秘书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本 制度所述"参股公司"系指"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 第二章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