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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Hello Tech Energy (30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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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新能(301327)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6-10 11:17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 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的管理,确保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 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的控股公司(指公司直 接或间接控股比例超过50%的子公司或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1、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负责人; 2、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3、公司各控股或全资子公司、分公司负责人; 4、公司派驻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6、其他对公司重大信息可能知情的人士。 报告义务人以 ...
华宝新能(301327)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5-06-10 11:17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公司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激励机 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办法》")等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则以及《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 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 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 ...
华宝新能(301327)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06-10 11:17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 他相关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 运作,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重大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 者对投资者决策可能或者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 的其他应披露事项的信息。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 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收购报告书等。 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在监管部门指定媒体公告信息,并 送达监管部门 ...
华宝新能(301327)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6-10 11:17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行为, 保证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创 业板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 办法》")等相关规定及《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议事的主要形式。董事按照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是履行 董事职责的基本方式。 第二章 董事会组成 第三条 董事会是股东会的执行机构,执行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向股东 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四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 第五条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其中独立董事人数不得少于 1/3,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六条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 ...
华宝新能(301327)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6-10 11:17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系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债权人所负 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 行为。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对外担保包括公司为控股 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以自有资产为自身债务提供抵押、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 不属于上述对外担保。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保证公司科学、安全与高效地做出决策,明确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等组织机构在 公司对外担保决策方面的职责,控制财务和经营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 件及《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制订本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 第三条 公司提供担保应 ...
华宝新能(301327)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6-10 11:17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关联交易, 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关联交易决策行为的公允性,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深圳市华宝新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第二条 在本制度中,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 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为控股股东,或者按照股权比例、《公司章程》 或经营协议,公司能够对其生产经营实施实际控制的公司。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 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 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 (三) 由本制度第四条所列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 然人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 ...
华宝新能(301327)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6-10 11:17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 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及《深 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进行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下称"会计师 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视 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 会")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 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应当为符合《证 ...
华宝新能(301327) - 公司章程(2025年6月)
2025-06-10 11:17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中国·深圳 二〇二五年六月 | 目录 | | --- |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 | 2 | | 第三章 | 股份 | | 3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 3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 4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 5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 6 | | 第一节 | 股东 | | 6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 10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1 | |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 15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 16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 18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 20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 | 25 | | 第一节 | 董事的一般规定 | | 25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 28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 | 32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
华宝新能(301327)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2025-06-10 11:17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一步规范深圳市华宝新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 切实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以下简称 "《监管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其 他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四条 本规范所称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或者其直接 持有的股份达不到控股股东要求的比例,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 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或法人。 第二章 一般原则 第五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中小股东承担忠实勤勉义务,当自 身利益与公司、中小股东利益产生冲突时,应当将公司和中小股 ...
华宝新能(301327)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6-10 11:17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法人治理文件,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维 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独立董事时,应采取累积投票 制。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董事时采用 的一种投票方式。即公司选举董事时,有表决权的每一普通股股份拥有与应选 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股东会 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的,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应当分别进行;由 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实施细则的 相关规定。 第五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