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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新能: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4-05-08 10:31
第一条 为提高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规范公司总经理工作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及《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本公司,对公司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 1 名及董事会秘 书 1 名。公司可以根据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增设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以 《公司章程》规定的为准。 第五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除应按《公司章程》的 规定行使职权外,还应按照本细则的规定行使管理职权并承担管理责任。 本细则与《公司章程》内容有冲突的,以《公司章程》为准。《董事会秘书 工作细则》等具体规则对相应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细则作出明细规定的,以其具 体规定内容为准。 第二章 经营管理机构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 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职工积极 ...
华宝新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5-08 10:31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工 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订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负责制订、审查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 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 ...
华宝新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4-05-08 10:31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 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董事长为 主要负责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是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 幕信息登记备案的日常办事机构,并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工作。董事长与董 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秘书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 道、传送有关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音像及 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秘书同意后,方可对外 报道、传送。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 ...
华宝新能:内部审计制度
2024-05-08 10:31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 法权益,依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审计是公司组织的一项重要管理工作,同时也是其他管理系统保持 诚实、有效的方法之一。内部审计机构将按照公司的要求开展审计活动。 第三条 内部审计机构通过开展独立、客观的保证性与咨询性活动,运用系统化 和规范化的方法,评价和改进公司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的效果,其目的在于为 组织增加价值和提高组织的运作效率,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为内控审计部,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公司 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情况进行审计监督与评价。 第五条 内控审计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领导和监督下工作,对审计委员会负 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 ...
华宝新能: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4-05-08 10:31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 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 各有关部门及相关人员均应当遵守本细则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职位设置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 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证券交易所 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或财务负责人或《公司章程》 1 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 ...
华宝新能: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4-05-08 10:31
证券代码:301327 证券简称:华宝新能 公告编号:2024-044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或"华宝新能")第三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30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向全体监事 发出,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4年5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监事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吴宗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 出席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吴宗林先生、监事孙慕华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其中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监事会 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1 本次 ...
华宝新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5-08 10:31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 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及《深 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进行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下称"会计师 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视 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 会")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 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应当为符合 ...
华宝新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5-08 10:31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股东大会不能正常召开,或者决议效力存在争议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相关 事项、争议各方的主张、公司现状等有助于投资者了解公司实际情况的信息,以 及律师出具的专项法律意见书。 ...
华宝新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5-08 10:31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 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进行监 督并提供专业咨询意见。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两名,并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 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全体董事的提名, ...
华宝新能: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4-05-08 10:31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1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 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 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一) 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 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若发现所审议事 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当向公司申明并实行回避。任职期间出现明显 影响独立性情形的,应当及时通知公司,提出解决措施,必要时应当提出辞职。 (二) 符合《独立董事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第五条 独立董事及拟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士应当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参加中国证监会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后续培训。 (三) 具有五年以上的法律、会计、经济或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 的工作经历; (四) 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