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CON ELECTRONICS (GUANGDONG)CO.(30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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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峰电子: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8月)
2023-08-24 08:14
为进一步完善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 理结构,强化对董事会及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制度,更好的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 称"《规范运作》")的要求并根据《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其 所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 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二条 独立董事履行下列职责: (一)参与董事会决策并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 (二)对《规范运作》第2.2.9条、第2.2.13条、第2.2.14条和第3.5.17条所列 上市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 ...
维峰电子: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3年8月)
2023-08-24 08:14
度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3年8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与公 司相关的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 整、及时,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维 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本制度。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主要包括: (一)公司依法公开对外发布的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 报告; (二)公司依法公开对外发布的临时报告,包括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董事会 决议公告、监事会决议公告、收购和出售资产公告、关联交易公告、补充公告、 整改公告和其他重大事项公告等,以及深圳证券交 ...
维峰电子: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3-08-24 08:14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保荐人")作为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峰电子"或"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维峰电子使用超募资 金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和意见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79号),同意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32.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
维峰电子: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3-08-24 08:12
证券代码:301328 证券简称:维峰电子 公告编号:2023-031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维峰电子")于2023年 8月24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 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8.7亿元(含本数)的部分超募资金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 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 ...
维峰电子:2023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3-08-24 08:12
| 非经营性 | 资金占用方名称 | 占用方与上市公 | 上市公司核算 | 2023 年期初占 | 2023 年上半年占用 累计发生金额(不 | 2023 年上半 年占用资金的 | 2023 年上半年偿 | 2023 年 6 月 | 30 | 占用形成原因 | 占用性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资金占用 | | 司的关联关系 | 的会计科目 | 用资金余额 | 含利息) | 利息(如有) | 还累计发生金额 | 日占用资金余额 | | | |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附属企业 | | | | | | | | | | | 非经营性占用 | | 小计 | - | - | - | | | | | | | | — | | 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附属企业 | | | | | | | | | | | 非经营性占用 | | 小计 | - | - | - | | | | | | | | — | |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 | | | | | | | | | | | 非经营性占用 | | 小计 ...
维峰电子:关于向全资子公司WCON HARDWARE ELECTRONICS LIMITED增资的公告
2023-08-24 08:12
证券代码:301328 证券简称:维峰电子 公告编号:2023-033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WCON HARDWARE ELECTRONICS LIMITED 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资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促进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维峰电 子")的业务发展,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及实际经营情况,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 WCON HARDWARE ELECTRONICS LIMITED 增资的议案》,同意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 公司 WCON HARDWARE ELECTRONICS LIMITED(以下简称"香港维峰")增 资不超过 1,500 万美元(含本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 次增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本次增资事项 ...
维峰电子: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2023-08-24 08:12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 保荐人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维峰电子 | | ---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盛培锋 | 联系电话:0755-33015698 | | 保荐代表人姓名:吴隆泰 | 联系电话:0755-33015698 | 一、保荐工作概述 | 项目 | 工作内容 | | --- | --- |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不适用 |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 | | |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 | 是 | | 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每月一次 |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 是 | | ...
维峰电子: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8月)
2023-08-24 08:12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3年8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监事、监事会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公司董 事会、总经理、公司各部门及分支机构应当予以配合,并提供必要的保障,公司 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干预或干扰监事和监事会正常行使职权。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及职权 第三条 监事会由 3 名监事(其中 1 名监事系职工代表监事)组成,设监事 会主席 1 人。 第四条 监事会不设下属机构,由证券事务部负 ...
维峰电子: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8月)
2023-08-24 08:12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年8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 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运作指引》)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权 第二条 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名,不设副董事长。独立董事 人数不少于全体董事人数的 1/3。独立董事中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三条 董事会根据需要及在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前提下,设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各专 门委员会制定工作制度,对委员会 ...
维峰电子: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08-24 08:12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 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 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以及对外担保 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 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现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自 2020 年 6 月起,因公司向关联企业东莞丰正堂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丰正堂")租赁厂房作为生产及生活场地,双方签署《厂房租赁合同》,公 司据此向丰正堂支付租赁押金人民币 28 万元,目前该合同仍在正常履行中。 报告期内,除上述租赁押金外,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内的控股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