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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德新材: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核査意见
2024-04-23 12:3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一)募投项目投资情况 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1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募集资金投资 | | --- | --- | --- | --- | | 1 年产 | 3 万吨碳材料产业化升级项目 | 47,645.00 | 47,100.00 | | 2 | 研发中心项目 | 7,988.50 | 7,900.00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10,000.00 | 10,000.00 | | | 总计 | 65,633.50 | 65,000.00 | 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核査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辽宁信德新 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德新材"或"公司")的保荐机构和持 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
信德新材: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04-23 12:3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辽宁 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德新材"或"公司")的 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信德新材《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实质性 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二、内部控制评价基本情况 公司根据资产结构和经营方式、结合子 ...
信德新材: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4-04-23 12:32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相 关规定,本公司就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 | | | | 项目 | 金额 | | --- | --- | --- | --- | --- | --- | | 2023 | 年 | 12 月 | 31 日余额 | | 346.06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
信德新材: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3 12:32
| | 目录 | 页次 | | --- | --- | --- | | 一、 | 审计报告 | 1-4 | | 二、 | 财务报表 | | | | 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1-4 | | | 合并利润表和母公司利润表 | 5-6 | | | 合并现金流量表和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7-8 | |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9-12 | | | 财务报表附注 | 1-108 |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二○二三年度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3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C10307 号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信德新材)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 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 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 ...
信德新材: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3 12:32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 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规范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 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 (含选聘、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 告的行为。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 的,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信德新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3 12:32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部审计监督能力,健全公司监督机制,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程序,提高公 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董事会设立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第二条 为使审计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和本工作细则的规定独立履行职权, 不受公司任何其他部门和个人的非法干预。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计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 其他有关法律 ...
信德新材: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公告
2024-04-23 12:32
证券代码:301349 证券简称:信德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现 金管理产品; 2.投资金额:不超过13.00亿元(含本数);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一 般情况下收益稳定、风险可控,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和市场波动的影响,不排除投资 收益存在一定的不可预期性。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13.00亿元(含本数)的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 ...
信德新材: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3 12:32
第四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者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 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者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章规定。 第二章 募集资金的存储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者募集并用 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 用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 ...
信德新材: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郭忠勇]
2024-04-23 12:32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任职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 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基本情况如下: 郭忠勇,大专学历,毕业于辽宁省广播电视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助理政工 师、高级营销师。1981 年 10 月至 1997 年 10 月,就职于中国石油辽阳石化分公 司供销公司,担任科长;1997 年 10 月至 2019 年 7 月,就职于中国石油东北化 工销售公司辽阳分公司,目前已退休。2020 年 3 月至今,就职于大连弘茂国际 贸易有限公司,任职监事。2020 年 6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目前担任提 名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 ...
信德新材: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3 12:32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本公司"或者"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 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与关联人之间 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四)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一致行动人; (五)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