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nghai Vico Precision Mold &Plastics Co(301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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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科精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2023-12-22 07:56
|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 | | | | --- | --- | --- | | 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如 | 是 | | | 适用) | | | |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 是 | | | 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 | | |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委 | 是 | | | 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 | | |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 | 是 | | | 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 | | |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 | 是 | | | 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 | | |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 | 是 | | | 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 | | | (三)信息披露 | | | |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公告以及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重点关注上市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 | | | | 情况是否一致、披露内容是否完整。 | | | | ...
维科精密: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3-12-06 10:2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 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北京西路 968 号嘉地中心 23-25 层 邮编:200041 23-25/F, Garden Square, 968 West Beijing Road, Shanghai 200041, China 电话/Tel: (+86)(21) 5234 1668 传真/Fax: (+86)(21) 5243 3320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 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具有从事中国法律业务资格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 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以下简称"《 ...
维科精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2-06 10:21
证券代码:301499 证券简称:维科精密 公告编号:2023-024 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6 日(星期三)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2023 年 12 月 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6 日 上午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2、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北横沙河路 598 号公司会议室 3、 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张茵女士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 ...
维科精密: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3-11-16 11:12
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人 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议 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 进行遴选、审核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适用于委员会及本议事规则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和部门。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九条 当委员会人数低于本议事规则规定人数时,董事会应当根据本议事 规则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十条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 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 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 ...
维科精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3-11-16 11:12
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 外担保行为,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海维科精密 模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包括公司出资设立的全资 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和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参股公 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 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之和。 第四条 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不适用本制度。 第五条 公司提供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 担保风险。 第六条 公司的 ...
维科精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3-11-16 11:11
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 (一) 单独或与他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等经济实体; (二) 收购、出售、置换其他公司股权; (三) 购买或出售资产; (四) 增加、减少对外权益性投资; (五) 股票、债券、基金投资; (六) 法律法规所允许的其他投资行为。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投资程序及审批权限,提高资金运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以及《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建立本制度旨在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对公司在组织资源、资产、 投资等经营运作过程中进行效益促进和风险控制,保障资金运营的收益性和安全 性,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 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 ...
维科精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3-11-16 11:11
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和《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者《公司 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因特殊情况需由其他人员担任公司董事 会秘书的,应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被提名担任董事会 秘书: (一)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 ...
维科精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3-11-16 11:11
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与关联方的 交易行为,根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上海维科精 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结合本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行为应当合法合规,不得隐瞒关联关系,不得将关 联交易非关联化。相关关联交易不得存在导致或者可能导致公司出现被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为关联人违规提供担保或者其 他被关联人侵占利益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应当采取措施规范关联交易,减少和避免关联交易。 第四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交易双方的权利 义务及法律责任。 第五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有义务关注公司是否存在被关联 方挪用资金等损害公司利益的问题。 公司监事至少应了解公司与关联方 ...
维科精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11-16 11:11
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提高公司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保证股东大会程序及决议合法 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等相关 法律、法规以及《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本议事规则适用于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全体股东、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列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其他有关人 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 董事会应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召集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 对股东大会的正常召开负有诚信责任,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 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 使职权。 第四条 合法有效持有公司 ...
维科精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1-16 11:11
证券代码:301499 证券简称:维科精密 公告编号:2023-019 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逐项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修订了《公司章 程》及部分管理制度。 1.01 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2 审议通过《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16 日(星期四)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11 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