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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思特(301622) -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2024-12-30 16:00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1622 证券简称:英思特 公告编号:2024-008 重要内容提示: 1、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1)交易目的:为控制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成本控制和经营业 绩造成的不利影响。 (2)交易品种/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 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 (3)交易场所/对手方:经监管机构批准,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 银行等金融机构。 (4)交易金额: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金额为不超过 2 亿元 (或其他等值外币币种)。在使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已履行审议程序: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 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 ...
英思特(301622) - 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4-12-30 16:00
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审慎对待、严格控制公司融资及对外担 保的风险。 第五条 公司财务部为公司融资及对外担保的日常管理部门。 1 第二章 公司融资事项的审批 第六条 公司财务部作为融资事项的管理部门,统一受理公司各部门的融 资申请,并对该事项进行初步审核后,按本制度第七条至第九条所规定的权限 报公司有权机构审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融资和对外担保管理,有效控制公司融资风险和对外担保风险,保护公司 财务安全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 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包 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融资,是指公司向以银行为主的金融机构进行间接融 资的行为,主要包括综合授信、流动资金贷款、技改和固定资产贷款、信用证 融资、票据融资和开具保函等形式。 公 ...
英思特(301622)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2024-12-30 16:00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4]230Z2573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行费用专项说明 关于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外经贸大厦 15 层 / 922-926 (100037)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专字[2024]230Z2573 号 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思特) 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 项说明》。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 1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 | 1-2 | | --- | --- | --- | | | 行费用鉴证 ...
英思特(301622) - 公司章程(2024年12月)
2024-12-30 16:00
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 章 程 中国·包头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 | | | 第一章 总 则 | 1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2 | | 第三章 | 股份 2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2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3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4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5 | | 第一节 | 股东 5 | | 第二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8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召集 11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2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召开 14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7 | | 第五章 | 董事会 22 | | 第一节 | 董事 22 | | 第二节 | 董事会 26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4 | | 第七章 | 监事会 36 | | 第一节 | 监事 36 | | 第二节 | 监事会 37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8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38 | | 第二节 | 内部审计 41 | | 第三节 | 会计师事务所 ...
英思特(301622)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4-12-30 16:00
证券代码:301622 证券简称:英思特 公告编号:2024-007 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公司类型、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376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898.297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根据容 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验字[2024]230Z0125号"《验资报 告》,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6,948,910.00元变更为人民币 115,931,880.00元 ...
英思特(30162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12-30 16:00
包头市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包头市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包头市稀磁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依据董事会的相关决议,公司特设立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 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 事会负责。 本工作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由总 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 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 ...
英思特(301622)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2024-12-30 16:00
关于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核查意见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376 号)核准,英思特 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898.297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22.36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4,805.92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7,747.67 万元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 57,058.2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28 日, 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 字[2024]230Z0125 号)。 二、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情况 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7,058.25 万元,少于《包头 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 书》披露的预计募集资金投入 60,586.15 万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 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 ...
英思特(30162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12-30 16:00
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包头市英思特 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依据 董事会的相关决议,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 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中会计专 业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 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 ...
英思特(301622)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4-12-30 16:00
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 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 议。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 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的独立董事 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前提下,必要时可以依照程序采用视频、电话或者其他 方式召开,但会议主持人应当说明具体情 ...
英思特(30162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细则
2024-12-30 16:00
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 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公司与投资者的良好沟通平台,形成公司与 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和谐的良性互动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 布的《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包 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 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 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