嵘泰股份: 嵘泰股份公司章程(2025年7月修订)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16 16:27
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七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代表人。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 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在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10007205614473。 第三条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2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00 万股,于 2021 年 2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Jiangsu Rongtai Industry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扬州市江都区仙城工业园乐 ...
嵘泰股份: 嵘泰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16 16:27
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7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江苏嵘 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江苏嵘泰工 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拟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 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提议等相关工作。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董事会授权 履行职责。提名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成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 工作;召集人由董事会委任。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 ...
嵘泰股份: 嵘泰股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16 16:27
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 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 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三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发生本制度规定的相关重大事项, 视同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适用本制度。 公司的参股公司发生本制度规定的相关重大事项,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 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应当参照本制度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 第四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 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应当以客观事实或者具有事实基础的 判断和意见为依据,如实反映实际情况,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第五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信息,应当使用事实描述性的语言, 简洁明了、逻辑清晰、语言浅白、易于理解,不得含有宣传、广告、恭维、诋毁 等性质的词句。 第六条 公司披露预测性信息及其他涉及公司 ...
嵘泰股份: 嵘泰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16 16:27
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年7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以下简 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九条 授权委托书应由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签名,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姓名; (二)代理事项; (三)授权范围和对议案表决意向的指示; (四)有效期限;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会议应于会议召开三日前通过专人送出、电子 邮件、微信、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独立董事。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通知时 限可不受本条款限制。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 行。如有需要,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议题涉及的相关人员可以列席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但非独立董事人员对会议议案没有表决权。 第五条 独立 ...
嵘泰股份: 嵘泰股份内部审计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16 16:27
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 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的职责和权限,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完善公司治理、促进 内部控制有效运行、保障公司合规经营和防范经营风险等方面的作用,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 工作的规定》等有关内部审计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参照中国内部审 计协会《内部审计准则》,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 响的参股公司。 第二章 内部审计领导机制 第三条 内部审计部门向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内部审计基 本制度、审计计划、重要审计报告,加强对内部审计重要事项的管理。 第四条 内部审计部门在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 监督检查过程中,应当接受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内部审计部门发 现相关重大问题或者线索,应当立即向审计委员会直接报告。 第五条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容,并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 执行情况以及内部 ...
城投控股: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16 16:27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分红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楼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 件以及《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就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分红(以下简称"本次差异化 分红")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差异化分红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 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 《证券法》")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本次差异化分红的 相关文件、查阅了公司公告,并就有关事项向公司进行了必要的询问。本所 ...
海优新材: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新增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16 16:2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投入新增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作 为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海优新材")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海优新材 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新增募投项目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 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14 号),公司 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694 万张,每张面值 100 元,按面值发行, 募集资金总额 69,400.00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等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共计人 民币 260.28 万元 ...
卓然股份: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16 16:27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 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楼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部分 引言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或"我们")接受上海卓然工 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然股份"或"公司")的委托,指派杨继伟 律师和王倩倩律师作为公司特聘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修订)、《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 修正)、《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 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 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为卓然股份拟实施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 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本计划")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 ...
时代新材: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16 16:27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HUNAN QIYUAN LAW FIRM 芙蓉区建湘路 393 号世茂环球金融中心 63 层 Tel:86-731-82953777 Fax:86-731-82953779 http://www.qiyuan.com 致: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时代新材")委托,作为特聘专项法律顾问为公 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项目(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提供法律服务。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国有控股 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 (国资发分配2006175 号)、 (国 资发考分规2019102 号)、 《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 (国 资考分2020178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 ...
时代新材: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16 16:27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株洲 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代新材"或"公司")2023 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时代新材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进行了审慎核查, 具体情况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本次财务资助的基本情况 青岛博锐为公司间接持股 52.07%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业务、财务、 资金管理等方面实施全面有效的风险控制。公司在提供资助的同时,将加强对控 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密切关注其生产经营、资产负债情况等方面的变化, 加强对其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公司的资金安全。 上述财务资助事项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公司能够有效保证资金安 全,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青岛博锐智远减振科技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