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产品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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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街发布】金融监管总局发文规范银行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品信息披露行为
Zhong Guo Jin Rong Xin Xi Wang· 2025-12-25 13:40
Core Viewpoint - The National Financial Supervision Administration has released a new regulation to standardize information disclosure for asset management products, enhancing investor protection and addressing inconsistencies in current disclosure practices [1][2]. Group 1: Regulation Overview - The new regulation aims to create a unified disclosure system for asset management trust products, wealth management products, and insurance asset management products, which currently lack dedicated disclosure regulations [1]. - The regulation emphasizes "similar business, same standards," establishing basic principles, responsibilities, common content, and internal management requirements for the disclosure of the three types of products [1]. Group 2: Disclosure Requirements - Public products will have stricter disclosure requirements and more detailed content to enhance transparency, while private products will follow industry practices and respect contractual agreements [1]. - The regulation mandates that product managers generally should not adjust performance benchmarks, and any necessary adjustments must go through internal approval and be disclosed in regular reports and updated product descriptions [2].
《银行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明年9月1日起施行
Zheng Quan Ri Bao Wang· 2025-12-25 13:24
在规范产品全过程信息披露管理方面,《办法》按照资产管理产品生命周期,对募集、存续、终止各环节进行全面规范, 引导行业将信息披露融入业务全过程,实现产品情况"三清"。在产品募集环节,重点规范产品说明书、产品合同内容,明确业 绩比较基准要求,让产品销售"看得清"。在产品存续环节,重点规范定期报告披露内容,要求真实准确披露净值、收益表现和 投资资产情况,强化重大事项及时披露,让产品风险"厘得清"。在产品终止环节,要求到期公告或清算报告披露收费情况、收 益分配情况、剩余财产分配情况等,让产品收益"算得清"。 为保障产品业绩比较基准的连贯性,《办法》要求产品管理人原则上不得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确需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 产品管理人应当严格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并在定期报告和更新产品说明书时披露业绩比较基准历次调整情况。考虑到部分存量 产品历史生命周期较长,《办法》施行前的历史业绩基准对当前投资者参考价值相对较小,银行保险机构可以只披露《办法》 施行后的历次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情况。 据前述负责人介绍,《办法》将正式施行时间设定为2026年9月1日,为银行保险机构预留8个月左右的调整过渡期,以便 各方稳妥推进产品文本修改、系统改造对 ...
“同类业务、相同标准”,金融监管总局强化三类资管产品信披管理
Zheng Quan Shi Bao· 2025-12-25 13:14
金融监管总局最新发布。 12月25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银行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立足"同类业务、相同标准",统一明确了资产管理 信托产品、理财产品、保险资管产品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责任义务、共性内容及内部管理要求,对三类产品的信息披露行为进行了系统规范,督促机构 严格履行信义义务,充分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办法》相关规定将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为银行保险机构预留8个月左右的调整过渡期,以便各方稳妥推进产品文本修改、系统改造对接等工作。 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指出,考虑到部分存量产品历史生命周期较长,《办法》施行前的历史业绩基准对当前投资者参考价值相对较小,银行保险 机构可以只披露《办法》施行后的历次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情况。 统一监管规则提升监管一致性 今年5月23日至6月23日,《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金融监管总局对反馈意见逐条认真研究,充分吸收合理建 议。比如,完善产品信息披露渠道有关表述,便于机构执行和投资者查询;结合机构业务实践,优化现金管理类产品信息披露内容;适当精简有关表述, 对于《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 ...
“同类业务、相同标准”,金融监管总局强化三类资管产品信披管理
证券时报· 2025-12-25 13:12
金融监管总局最新发布。 12月25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 《银行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以下 简 称《 办法 》 ) , 立足 "同类业务、相同标准",统一明确了资产管理信托产品、理财产品、 保险资管产品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责任义务、共性内容及内部管理要求,对三类产品的信 息披露行为进行了系统规范,督促机构严格履行信义义务,充分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和选择 权。 《办法》相关规定将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为银行保险机构预留8个月左右的调整过渡 期,以便各方稳妥推进产品文本修改、系统改造对接等工作。 统一监管规则 提升监管一致性 今年5月23日至6月23日,《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表 示,金融监管总局对反馈意见逐条认真研究,充分吸收合理建议。比如,完善产品信息披露 渠道有关表述,便于机构执行和投资者查询;结合机构业务实践,优化现金管理类产品信息 披露内容;适当精简有关表述,对于《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及金 融监管总局现行制度中的已有规定,《办法》不再展开重复;优化过渡期工作安排等。 "资产管理业务的本质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充分保障投资者的 ...
金融监管总局,最新发布!
中国基金报· 2025-12-25 13:02
【导读】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银行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中国基金报记者 忆山 12月25日,金融监管总局官网发布消息称,为规范资产管理信托产品、理财产品、保险资管 产品的信息披露行为,强化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银行保险机构资产管 理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据介绍,《办法》立足"同类业务、相同标准",统一明确了资产管理信托产品、理财产品、 保险资管产品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责任义务、共性内容及内部管理要求,对三类产品的信 息披露行为进行了系统规范,督促机构严格履行信义义务,充分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和选择 权。 《办法》按照资产管理产品生命周期,对募集、存续、终止各环节进行全面规范,引导行业 将信息披露融入业务全过程,实现产品情况"三清"。 具体来看,在产品募集环节,重点规范产品说明书、产品合同内容,明确业绩比较基准要 求,让产品销售"看得清"。 在产品存续环节,重点规范定期报告披露内容,要求真实准确披露净值、收益表现和投资资 产情况,强化重大事项及时披露,让产品风险"厘得清"。 在产品终止环节,要求到期公告或清算报告披露收费情况、收益分配情况、剩余财产分配情 况等 ...
金融监管总局:全面规范资产管理产品信息披露
Xin Lang Cai Jing· 2025-12-25 12:40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韩宋辉)12月25日消息,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发布《银行保险机构资产管理 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按照资产管理产品生命周期,对募集、存续、终止各环节进行全面规范,引 导行业将信息披露融入业务全过程,实现产品情况"三清"。 具体来看,在产品募集环节,重点规范产品说明书、产品合同内容,明确业绩比较基准要求,让产品销 售"看得清";在产品存续环节,重点规范定期报告披露内容,要求真实准确披露净值、收益表现和投资 资产情况,强化重大事项及时披露,让产品风险"厘得清";在产品终止环节,要求到期公告或清算报告 披露收费情况、收益分配情况、剩余财产分配情况等,让产品收益"算得清"。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韩宋辉)12月25日消息,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发布《银行保险机构资产管理 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按照资产管理产品生命周期,对募集、存续、终止各环节进行全面规范,引 导行业将信息披露融入业务全过程,实现产品情况"三清"。 具体来看,在产品募集环节 ...
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就《银行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答记者问
Xin Lang Cai Jing· 2025-12-25 12:40
资产管理业务的本质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充分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是资产管理机构履 行信义义务的必然要求。当前,资产管理信托产品、理财产品、保险资管产品均无专门的信息披露监管 制度,现行要求分散在不同制度中,存在标准不完全一致等问题,亟需构建适合三类资产管理产品特点 的信息披露制度,统一监管规则,强化信息披露行为监管。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据金融监管总局消息,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发布《银行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品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司局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情况如何? 2025年5月23日至6月23日,《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金融机构、专家学者和社会公众积极研提意 见建议。金融监管总局对反馈意见逐条认真研究,充分吸收合理建议。比如,完善产品信息披露渠道有 关表述,便于机构执行和投资者查询;结合机构业务实践,优化现金管理类产品信息披露内容;适当精 简有关表述,对于《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及金融监管总局现行制度中的已有 规定,《办法》不再展开重复;优化过渡期 ...
银保机构资管产品信披迎新规,产品管理人原则上不得调整业绩比较基准
Bei Jing Shang Bao· 2025-12-25 12:31
北京商报讯(记者 宋亦桐 周义力)12月25日,来自金融监管总局官网发布的消息,金融监管总局近日 发布《银行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介绍,《办法》按照资产管理产品生命周期,对募集、存续、终止各环节 进行全面规范,引导行业将信息披露融入业务全过程,实现产品情况"三清"。在产品募集环节,重点规 范产品说明书、产品合同内容,明确业绩比较基准要求,让产品销售"看得清"。在产品存续环节,重点 规范定期报告披露内容,要求真实准确披露净值、收益表现和投资资产情况,强化重大事项及时披露, 让产品风险"厘得清"。在产品终止环节,要求到期公告或清算报告披露收费情况、收益分配情况、剩余 财产分配情况等,让产品收益"算得清"。 《办法》指出,资产管理产品披露业绩比较基准的,应当说明业绩比较基准的选择原因、测算依据或计 算方法,重点反映业绩比较基准与投资策略、底层资产和相关金融市场表现的关系,并以醒目文字提醒 投资者"业绩比较基准不是预期收益率,不代表产品的未来表现和实际收益,不构成对产品收益的承 诺"。资产管理产品披露业绩比较基准的,应当在产品存续期间按照规定披露产品过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银行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Xin Lang Cai Jing· 2025-12-25 11:09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为规范资产管理信托产品、理财产品、保险资管产品的信息披露行为,强化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金融 监管总局近日发布《银行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为规范资产管理信托产品、理财产品、保险资管产品的信息披露行为,强化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金融 监管总局近日发布《银行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立足"同类业务、相同标准",统一明确了资产管理信托产品、理财产品、保险资管产品信息披 露的基本原则、责任义务、共性内容及内部管理要求,对三类产品的信息披露行为进行了系统规范,督 促机构严格履行信义义务,充分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指导银行保险机构做好《办法》实施工作。 《办法》立足"同类业务、相同标准",统一明确了资产管理信托产品、理财产品、保险资管产品信息披 露的基本原则、责任义务、共性内容及内部管理要求,对三类产品的信息披露行为进行了系统规范,督 促机构严格履行信义义务,充分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指导银行保险机构做好《办法》实施工作。 责任编辑: ...
金融监管总局公布《银行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Xin Lang Cai Jing· 2025-12-25 11:09
12月25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布《银行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其中指出,公募产品信息应当至少通过行业统一信息披露渠道进行披 露,同时按照与投资者的约定通过全国性金融类主流媒体或者其他信息披露渠道进行披露。私募产品信 息应当按照监管要求通过与投资者约定的信息披露渠道进行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不同渠道上披露同 一信息的内容应当一致。 12月25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布《银行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其中指出,公募产品信息应当至少通过行业统一信息披露渠道进行披 露,同时按照与投资者的约定通过全国性金融类主流媒体或者其他信息披露渠道进行披露。私募产品信 息应当按照监管要求通过与投资者约定的信息披露渠道进行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不同渠道上披露同 一信息的内容应当一致。 责任编辑:王馨茹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责任编辑:王馨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