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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管产品信息披露更加规范透明
Jin Rong Shi Bao· 2026-01-08 01:03
为规范资产管理信托产品、理财产品、保险资管产品的信息披露行为,强化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 近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银行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据了解,《办法》回应了行业痛点和市场关切,立足"同类业务、相同标准",统一明确了资产管理 信托产品、理财产品、保险资管产品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责任义务、共性内容及内部管理要求,对三 类产品的信息披露行为进行了系统规范,督促机构严格履行信义义务,充分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和选择 权,是我国资产管理产品信息披露领域的一次重要的制度创新和完善。 《金融时报》记者了解到,《办法》将于2026年9月1日正式施行,为银行保险机构预留了8个月左 右的调整过渡期,以便各方稳妥推进产品文本修改、系统改造对接等工作。 "《办法》正式公布,标志着银行理财、信托、保险资管这三类近百万亿元规模的产品进入统一、 强化的信息披露新阶段。"招联首席研究员、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董希淼在接受《金融时报》 记者采访时表示,通过制度强制提升透明度,《办法》不仅保护投资者,也为负责任、专业能力强的资 产管理机构创造更公平的竞争环境,将推动资管行业加快迈向高质量发展。 三类产 ...
统一披露规则让投资者买得更明白
Jing Ji Ri Bao· 2026-01-01 22:13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充分保障其知情权与选择权。2025年12月25日,国家金融监督 管理总局正式对外发布《银行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立 足"同类业务、相同标准",统一明确了资产管理信托产品、理财产品、保险资管产品的信息披露基本原 则、责任义务、共性内容及内部管理要求等。 为何强调信息披露?这要从资产管理产品"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本质讲起。投资者不论购买理财产品 还是公募基金产品,都是将自己的钱交给金融机构的专业人士,委托他们代替自己从事相关投资活动。 既然我把钱委托给你,我就有权知道自己的钱被投向了哪些领域、怎么投的、金融机构代理人是否尽职 等重要事项。投资者如何知晓?靠的是规范、有效的信息披露制度。 但各类金融机构的资产管理产品众多,如何制定信息披露标准?金融管理部门给出的思路是:同类业 务、相同标准。这相当于,大家既然参加同一个运动项目,就得遵守统一的规则,不能有的松、有的 紧,否则既不利于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也不利于形成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此前,资产管理信托 产品、理财产品、保险资管产品三者均没有专门的信息披露监管制度,相关要求被分散在不同的制 ...
《中国资产管理行业发展研究报告2025》在福州发布
Zhong Guo Fa Zhan Wang· 2025-12-30 02:36
12月28日上午,"财富管理福州峰会(2025)暨《中国资产管理行业发展研究报告2025》发布会"在中国 人民大学福州研究院举办。现场发布的《中国资产管理行业发展研究报告2025》,系统梳理了行业发展 历程,科学跟踪前沿动态,并以前瞻视角研判未来方向,为政策制定与行业实践提供了重要参考,也为 推动中国财富管理行业迈向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发展新阶段注入了智慧与动力。 本次会议由中国人民大学福州研究院、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联合主办,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 州市分行协办,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保险与社会治理高等研究院(福州)、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货币研究所 共同承办。峰会汇聚了来自政府部门、金融机构、高校智库的权威专家与业界代表,围绕新发展阶段财 富管理行业的趋势、挑战与路径展开了深度交流,同时立足福建财富管理优势,探讨新时代发展格局下 资管行业的转型升级,以大资管服务实体经济,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 报告系统分析了主要资管领域的发展特征。银行理财规模虽稳步上行,但面临收益率下降等挑战,需优 化产品布局、加强客户精细化管理。证券公司资管在"公募+私募"双轮驱动下规模回升,但产品同质化 问题突出,亟待提升权益与量化产品的 ...
资管信披迎新规 保障投资者知情权选择权
Zheng Quan Ri Bao· 2025-12-28 16:06
本报记者 杨笑寒 12月25日,为规范资产管理信托产品、理财产品、保险资管产品的信息披露行为,强化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国家金融监 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银行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 法》立足"同类业务、相同标准",统一明确了资产管理信托产品、理财产品、保险资管产品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责任义务、 共性内容及内部管理要求,对三类产品的信息披露行为进行了系统规范,督促机构严格履行信义义务,充分保障投资者的知情 权和选择权。 受访专家表示,《办法》的推出将降低投资市场的信息不对称,同时允许三类产品结合各自特点作出细化规定,这意味着 保险资管、信托、银行理财或将在统一框架下开展差异化竞争,产品特色和投资能力将成为核心竞争力。 支持差异化竞争 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资产管理业务的本质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充分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是资产管理机构履行信义义务的必然要求。当前,资产管理信托产品、理财产品、保险资管产品均无专门的信息披露监管制 度,现行要求分散在不同制度中,存在标准不完全一致等问题,亟须构建适合三类资产管理产品特点的信息披露制度 ...
金监总局:原则上不得调整业绩比较基准 全面规范资管产品信披要求
Guo Ji Jin Rong Bao· 2025-12-27 03:37
12月25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银行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下称《办 法》),立足"同类业务、相同标准",统一明确了资产管理信托产品、理财产品、保险资管产品信息披 露的基本原则、责任义务、共性内容及内部管理要求,对三类产品的信息披露行为进行了系统规范,督 促机构严格履行信义义务,充分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办法》相关规定将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为银行保险机构预留8个月左右的调整过渡期,以便 各方稳妥推进产品文本修改、系统改造对接等工作。 "资产管理业务的本质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充分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是资产管理 机构履行信义义务的必然要求。"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当前,资产管理信托产品、理财 产品、保险资管产品均无专门的信息披露监管制度,现行要求分散在不同制度中,存在标准不完全一致 等问题,亟需构建适合三类资产管理产品特点的信息披露制度,统一监管规则,强化信息披露行为监 管。 因此,《办法》用专章首先明确了资产管理产品信息披露的一般规定,包括信息披露渠道、责任、 方式、禁止行为和文本要求等。其中,资产管理产品信息披露的禁止行为包括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 失 ...
资管产品信披标准明确!有这十大变动 附解读
你是否会遇到这些问题,资管产品收益找不到,看不懂,收益显示高、但拿不到? 针对这些金融产品的信息披露问题,近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银行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办法》),明确了信托产品、理财产品、保险资管产品的信息披露基本原则、责任义务、共性内容及内部管理要求。 实际上,早在今年5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就发布过《办法》的征求意见稿,从实际落地情况来看,正式的《办法》相比征 求意见稿更加完善,同时补充了多个具体情况下的操作指引。《办法》也给予了资管机构8个月的过渡期,将于2026年9月1日开 始施行。 具体来看,有以下十大重点变动: 4、 修订:对于非现金管理类产品,应当披露本报告期期末的产品份额净值、份额累计净值和资产净值,本报告期收益表现情 况、收益分配情况;对于现金管理类产品,应当披露本报告期期末的资产净值,本报告期的产品年化收益率情况。 解读:新增现金管理类产品年化收益披露要求。记者查阅多分现金管理类产品的季度报告发现,目前对产品期末的资产净值均 有统一披露,但仅有部分报告披露产品收益情况,且标准不一,有近一个月、三个月、年初以来等,较少披露年化收益。 5、 修订:对于现金管 ...
银行保险资产管理产品迎来信息披露新规!明年9月起施行
Nan Fang Du Shi Bao· 2025-12-26 04:03
为规范资产管理信托产品、理财产品、保险资管产品的信息披露行为,强化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金融 监管总局近日发布《银行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立足"同类业务、相同标准",统一明确了资产管理信托产品、理财产品、保险资管产品信息披 露的基本原则、责任义务、共性内容及内部管理要求,对三类产品的信息披露行为进行了系统规范,督 促机构严格履行信义义务,充分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为方便银行保险机构稳妥推进产品文本修改、系统改造对接等工作,《办法》将正式施行时间设定为 2026年9月1日,预留8个月左右的调整过渡期。 三类资产管理产品此前无专门信息披露制度 资产管理业务的本质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充分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是资产管理机构履 行信义义务的必然要求。当前,资产管理信托产品、理财产品、保险资管产品均无专门的信息披露监管 制度,现行要求分散在不同制度中,存在标准不完全一致等问题,亟需构建适合三类资产管理产品特点 的信息披露制度,统一监管规则,强化信息披露行为监管。 在此背景下,2025年5月23日至6月23日,金融监管总局就《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对 ...
监管发布资产管理信托、理财、保险资管产品统一信息披露制度
《办法》立足"同类业务、相同标准",统一明确了资产管理信托产品、理财产品、保险资管产品信息披 露的基本原则、责任义务、共性内容及内部管理要求,对三类产品的信息披露行为进行了系统规范,督 促机构严格履行信披义务,充分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值得一提的是,《办法》按照资产管理产品生命周期,对募集、存续、终止各环节进行全面规范,引导 行业将信息披露融入业务全过程,实现产品情况"三清"。在产品募集环节,重点规范产品说明书、产品 合同内容,明确业绩比较基准要求,让产品销售"看得清"。在产品存续环节,重点规范定期报告披露内 容,要求真实准确披露净值、收益表现和投资资产情况,强化重大事项及时披露,让产品风险"厘得 清"。在产品终止环节,要求到期公告或清算报告披露收费情况、收益分配情况、剩余财产分配情况 等,让产品收益"算得清"。 中经记者 陈晶晶 北京报道 12月25日,为规范资产管理信托产品、理财产品、保险资管产品的信息披露行为,强化投资者合法权益 保护,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银行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品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公开表示,当前 ...
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银行保险机构资产管理 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Jin Rong Shi Bao· 2025-12-26 02:37
本报讯 记者余嘉欣报道 为规范资产管理信托产品、理财产品、保险资管产品的信息披露行为,强 化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发布《银行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办法》)。 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介绍,当前,资产管理信托产品、理财产品、保险资管产品均无专门 的信息披露监管制度,现行要求分散在不同制度中,存在标准不完全一致等问题,亟需构建适合三类资 产管理产品特点的信息披露制度,统一监管规则,强化信息披露行为监管。《办法》立足"同类业务、 相同标准",统一明确了资产管理信托产品、理财产品、保险资管产品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责任义 务、共性内容及内部管理要求,对三类产品的信息披露行为进行了系统规范,督促机构严格履行信义义 务,充分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此外,为保障产品业绩比较基准的连贯性,《办法》要求产品管理人原则上不得调整业绩比较基 准。确需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产品管理人应当严格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并在定期报告和更新产品说明 书时披露业绩比较基准历次调整情况。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指导银行保险机 构做好《办法》实施工作。 责任编辑:袁浩 ...
金融监管总局强化 三类资管产品信披管理
Zheng Quan Shi Bao· 2025-12-26 02:33
《办法》还分产品募集信息披露、产品定期信息披露、产品临时信息披露和产品终止信息披露4个方 面,全面规范资产管理产品全生命周期信息披露要求。对于产品说明书或合同、业绩比较基准、发行公 告(或报告)、定期报告、净值披露、过往业绩、事前和事后临时披露事项、到期清算报告等作了具体 规定,明确披露内容、披露时间等要求。(秦燕玲) 12月25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银行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立足"同类业务、相 同标准",统一明确了资产管理信托产品、理财产品、保险资管产品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责任义务、 共性内容及内部管理要求,对三类产品的信息披露行为进行了系统规范,督促机构严格履行信义义务, 充分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办法》相关规定将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 《办法》用专章首先明确了资产管理产品信息披露的一般规定,包括信息披露渠道、责任、方式、禁止 行为和文本要求等。其中,资产管理产品信息披露的禁止行为包括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对实际 投资业绩进行预测,采用不具有可比性、公平性、准确性的数据来源和方法进行业绩比较,诋毁其他资 产管理产品、产品管理人、托管机构或者销售机构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