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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耀皮玻璃: 耀皮玻璃重大信息内部报送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5-23 08:22
重大信息内部报送制度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送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的及时、准确和完整,加强内部控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和《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以有 效地传递、汇集和管理公司内部重大信息,加强内控管理,规避风险。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各控股子公司和 参股子公司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 人。 第三条 "重大信息内部报送"是指出现第二章所述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 规定负有报送义务的部门、子公司及其相关人员(以下简称"信息报送义务人") 应于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通知董事会办公室或董事会秘书及将相关材料报董事 会办公室或董事会秘书备案。董事会秘书汇集整理后应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送。 第 ...
青岛金王: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5-20 13:22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的 质量,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切实维护公司和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青 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的时间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 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较大影响的信 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规 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送达证券监管部门备案。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应当遵守本制度的规 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上市公司发行证券信息披露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 ...
丰元股份: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5-16 13:31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5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赵晓萌女士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 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 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关于新 <公司法> 配套制度 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 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作出修订。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指定专人办理修订《公司章程》相关的各项具 体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 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 年 5 ...
优优绿能: 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5-14 14:24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 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一、信息披露制度相关情况 (一)信息披露制度及流程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公司建立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对公司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信息披露的基本内容,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部门及其负责人的职责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并明确了责任追究制度以及对违规 人员的处理措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实施,公司董事长为实施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领导工作。公司各职能部 门以及各子公司的负责人是本单位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同时公司各部门以及各 子公司须指定专人作为联络人,负责向董事会秘书报告信息。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将严格按照证监会、交易所有关规定和《公 司章程(草案)》《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 及时公告公司涉及重要生产经营、重大投资、重大财务决策等方面的事项,包括 公布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保障投资者知情权。 (二)投资者沟通渠道的建立情况及未来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规划 公司制定了 ...
密封科技: 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5-14 11:20
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烟台石川密封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可 能或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具体标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的有关规定确定。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公开披露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规则》和交易所相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 指定媒体上公告信息。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为未公开重大信息。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 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 ...
IPO上市精选37个问答(建议收藏)
Sou Hu Cai Jing· 2025-04-29 05:57
3. 什么是股票市场? 2. 什么是资本市场? 资本市场由各种融资活动组成,按融资方式的不同可分为证券市场和银行中长期信贷市场,主要包括股票、公司债券、大额可转让存单、不动产抵押贷款和 金融衍生工具等。在通常意义上,资本市场主要指证券市场。我国目前已经形成涵盖股票和债券等融资工具的资本市场市场体系,建立了包括深沪主板、创 业板、科创板、北交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为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1. 什么是直接融资? 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的一种有价证券。每股股票代表股东对企业拥有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这种 所有权为一种综合权利,包括知情权、资产收益权(收取股息、取得股份转让差价等)、公司重大决策参与权(参加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提案权、质询 权等)、监督权以及求偿权等。 直接融资是指资金供给者通过与资金需求者协商或在资本市场上购买资金需求者所发行的有价证券,将货币资金直接提供给资金需求者使用的融资方式。企 业发行股票和债券,以及企业之间、个人之间、企业和个人之间的直接借贷,均属直接融资。目前,我国企业的直接融资 ...
上市公司气候信息披露制度比较研究|资本市场
清华金融评论· 2025-04-24 12:00
文/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人民大学联合培养博士后 傅哲明 为了应对气候变化带来的巨大挑战,各司法管辖区纷纷在传统ESG信息披露基础上 增设气候信息披露监管要求。如何立足我国实际、借鉴国际经验,我国的气候信息 披露制度建设任重道远。本文对新近的全球气候信息披露制度进行梳理、比较和讨 论,以期对我国后续相关制度建设提供参考建议。 引言 为了应对气候变化带来的巨大挑战,各司法管辖区(Jurisdiction)纷纷在传统ESG信息披露基础上增设气候信息披露监管要求。气候信息披露可将商业主 体相关表现公之于众以使其接受市场检验、减少信息不对称,力求证券市场公开信息之准确、真实、完整、及时,以促进形成有效的证券市场,引导资本 向善。如何立足我国实际、借鉴国际经验,我国的气候信息披露制度建设任重道远。本文将对新近的全球气候信息披露制度进行梳理、比较和讨论,以期 对我国后续相关制度建设提供参考建议。 国际组织初步建立了气候信息披露制度的统一基础框架 ISSB准则具备的可比性包括了横向可比性和纵向可比性,横向可比性包括行业内不同报告主体可比、不同国家或地区可比等,纵向可比性指的是同一报 告主体在不同时期的数据可比 ...
中央商场(600280) -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
2025-02-24 11:16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制度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 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明确公司内部(含 控股子公司)和有关人员的信息披露职责范围和保密责任,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 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或本公司主动披露的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 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