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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报掘金丨中邮证券:维持沃格光电“买入”评级,营收稳健增长,单季业绩逐步向好
Ge Long Hui A P P· 2025-12-17 07:32
中邮证券研报指出,沃格光电营收稳健增长,Q3单季业绩逐步向好。2025H1,受益于显示产品向轻 薄、高清、大尺寸升级的行业趋势,叠加自身长期积累的技术、品质及客户优势,公司光电玻璃精加工 与光电显示器件业务营收均实现稳步增长;同时,全资子公司成都沃格自主研发的玻璃基ECI技术实现 关键突破,为国内首条G8.6代AMOLED量产线提供玻璃精加工配套服务,按照项目建设节点,预计 2025年四季度启动试生产、2026年进入量产阶段,2025年11月首台设备已正式搬运进场。此外,公司稳 步推进玻璃基TGV技术和玻璃基多层互联GCP技术从MicroLED直显延伸至未来通讯、光通讯、大算力 芯片先进封装等领域。维持"买入"评级。 ...
“头雁”领航 “群雁”齐飞
Zhong Guo Zhi Liang Xin Wen Wang· 2025-12-16 06:47
转自:中国质量报 "头雁"领航 "群雁"齐飞 ——江苏苏州一体化推进质量强企强链强县纪实 □ 葛 芝 本报记者 蔡美萍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快建设制造强国、质量强国。在江苏苏州,对这一要求有着生动表达。 从县域突破到全域提升,从重点行业向高攀登到传统产业向新发力,苏州正在着力推动质量强企强链强 县一体共进。 标杆引领 质量强企筑基提升竞争力 今年9月,苏州质量发展图景再添浓墨重彩的一笔——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光 电")凭借"四全两面"质量管理模式获得第五届中国质量奖,苏州三星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三 星电子")获得中国质量奖提名奖。 同样荣获"国字号"荣誉的外资先进制造业企业代表——苏州三星电子聚焦前沿技术,联动提升本土产业 链、供应链产品质量水平。从锁定人体位置和温度切换作业模式的360度嵌入式空调,到具有食材新鲜 度提醒和自动营养搭配功能的冰箱,一系列拥有"聪明大脑"的智能家电在这里诞生。在"追求共赢的3S 数字化"质量管理模式的推动下,企业产业链、供应链质量数据得到了更充分的共享与开发,降低了产 品不合格率,提升了顾客满意度。 企业是质量发展的主体,更是质量强链、强县建设的 ...
达华智能拟出售福米科技12.2%股权 聚焦主业
智通财经网· 2025-12-15 11:12
智通财经APP讯,达华智能(002512.SZ)公告,公司拟将持有参股公司福建福米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福米 科技")12.20%股权以人民币1.7995亿元转让给长鼎电子材料(绍兴)有限公司(简称"长鼎电子"),转让完成 后公司持有其36.21%股权。 生产经营上福米科技主要从事液晶显示板及模组的生产,主营业务面向MNT显示器和高清大屏TV领 域,处于光电显示行业中下游。其生产主要原材料为裸玻璃、集成电路、偏光片、电路板及背光模组 等。 公告称,本次交易完成后,出售标的股权所得资金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增加公司营运资 金,为公司业务拓展提供资金支持,促进公司稳健发展。 ...
达华智能(002512.SZ)拟出售福米科技12.2%股权 聚焦主业
智通财经网· 2025-12-15 11:10
生产经营上福米科技主要从事液晶显示板及模组的生产,主营业务面向MNT显示器和高清大屏TV领 域,处于光电显示行业中下游。其生产主要原材料为裸玻璃、集成电路、偏光片、电路板及背光模组 等。 公告称,本次交易完成后,出售标的股权所得资金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增加公司营运资 金,为公司业务拓展提供资金支持,促进公司稳健发展。 智通财经APP讯,达华智能(002512.SZ)公告,公司拟将持有参股公司福建福米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福米 科技")12.20%股权以人民币1.7995亿元转让给长鼎电子材料(绍兴)有限公司(简称"长鼎电子"),转让完成 后公司持有其36.21%股权。 ...
ST旭电证券虚假陈述案进展情况说明
Xin Lang Cai Jing· 2025-12-09 12:05
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支持投资者依法维权,中证投服中心前期支持11名投资者对ST旭电证券虚假 陈述侵权行为向石家庄中院提起诉讼并获受理。经相关各方综合研判并协调推动,石家庄中院于2025年 12月9日发布(2025)冀01民初150号普通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确定权利人范围、登记期间及登记 方式等事项。 根据公告,本案权利人范围为"自2016年2月15日(含)至2024年7月5日(含)期间以公开竞价方式买 入、并于2024年7月5日(含)闭市后当日仍持有东旭光电股票(原证券代码:000413),且与本案具有 相同种类诉讼请求的投资者。但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 干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的交易因果关系不成立情形的除外。" 根据公告,本案权利人范围为"自2016年2月15日(含)至2024年7月5日(含)期间以公开竞价方式买 入、并于2024年7月5日(含)闭市后当日仍持有东旭光电股票(原证券代码:000413),且与本案具有 相同种类诉讼请求的投资者。但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 干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的交易因果关系不成立情形的除外。" 符合 ...
“旧案”发酵!中信证券子公司被列为被告
Guo Ji Jin Rong Bao· 2025-12-05 16:07
12月4日,中信证券披露称,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原"广州证券",下称"华南公司")因东旭光电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被列为被告,该案 已确定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审理。 中信证券表示,本案为公司收购广州证券前,广州证券承做的相关项目引发的纠纷,就本案涉及的潜在损失均已在交割之前予以充分考虑,对公司本期利 润或期后利润无重大影响。 近年来,监管部门对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等违法行为保持"零容忍"态度。 事涉收购前"旧案" 中信证券公告显示,华南公司于12月3日收到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5)冀民终690号],裁定维持石家庄中院作出的《民事裁定 书》[(2025)冀01民初150号],确定本案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审理。 根据石家庄中院送达的《起诉状》,本案原告为吴彩泉等11名投资者,被告为东旭光电、东旭集团、华南公司等37名相关法人主体或自然人。 原告起诉称,东旭光电系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已退市。因东旭光电2015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存 在欺诈发行、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等行为,东旭光电于2025年3月28日收到河 ...
东旭光电财务造假案余波未了,中信证券子公司被诉
Di Yi Cai Jing· 2025-12-05 07:11
11名原告合计诉讼请求金额182.82万元。 东旭光电退市一年多之后,其财务造假案再起波澜,中信证券子公司因此被诉诸公堂。 证监会官网2025年3月底披露,河北、深圳证监局对东旭光电及东旭集团、东旭蓝天相关主体证券违法 行为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 监管调查认定,2015年至2019年,东旭集团通过虚构业务等方式进行财务造假,累计虚增收入约478亿 元,同期虚增利润总额超130亿元,并存在债券欺诈发行行为。同期,东旭光电累计虚增营收约167亿 元、虚增利润超56亿元。同时,该公司2017年定增构成欺诈发行。 最终,东旭集团时任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李兆廷等43名责任主体,合计被罚17亿元,其中19名主要 责任人被采取五年以上直至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聚焦此次诉讼,披露显示,案件原告方为吴彩泉等11名投资者,被告为东旭光电、东旭集团、中信证券 华南公司等37名相关法人主体或自然人,案由为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诉讼请求方面,11名原告合计主张经济损失182.82万元,要求东旭光电承担赔偿责任,其余36名被告承 担连带赔偿责任。 中信证券12月4日晚间披露,东旭光电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获河北石家庄中院受理,子公 ...
子公司涉诉,头部券商回应
Zhong Guo Ji Jin Bao· 2025-12-04 14:57
12月4日晚间,中信证券发布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对原广州证券涉及的一起诉讼案件的情况进行说明。 【导读】子公司涉诉,中信证券:系收购前项目纠纷 据悉,东旭光电已于2024年10月摘牌退市。今年3月,证监会通报称,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拟对东旭集团证券违法行为予以行政处罚。河 北、深圳证监局拟对李兆廷等43名责任主体合计罚款17亿元,对其中19名主要责任人员采取五年以上直至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公告显示,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原广州证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华南)涉及东旭光电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被列为37名被告 之一。 此次诉讼的原告为吴彩泉等11名投资者,被告为东旭光电、东旭集团、中信证券华南等37名相关法人主体或自然人,案由是证券虚假陈述 责任纠纷。 起诉理由方面,原告方认为,东旭光电因2015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欺诈发行等,已收到证监会河北 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该案所有原告的交易行为与东旭光电的虚假陈述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东旭光电应依法对原告诉请损 失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原告方认为,原广州证券作为东旭光电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主承销商,违反 ...
子公司涉诉,头部券商回应
中国基金报· 2025-12-04 14:49
【导读】子公司涉诉,中信证券:系收购前项目纠纷 中国基金报记者 晨曦 12月4日晚间,中信证券发布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对原广州证券涉及的一起诉讼案件的情况进行说明。 公告显示,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原广州证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华南)涉及东旭光电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被列为37名被告 之一。 校对:乔伊 此次诉讼的原告为吴彩泉等11名投资者,被告为东旭光电、东旭集团、中信证券华南等37名相关法人主体或自然人,案由是证券虚假陈述 责任纠纷。 起诉理由方面,原告方认为,东旭光电因2015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欺诈发行等,已收到证监会河 北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该案所有原告的交易行为与东旭光电的虚假陈述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东旭光电应依法对原告诉请 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原告方认为,原广州证券作为东旭光电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主承销商,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应当对原告损失承担连带赔 偿责任。 此前,中信证券华南于今年4月9日收到石家庄中院送达的《起诉状》等应诉材料。8月8日,中信证券华南收到石家庄中院送达的《民事裁 定书》。8月15日,中信证券华南向 ...
中信证券子公司涉东旭光电案,回应来了
Shang Hai Zheng Quan Bao· 2025-12-04 14:08
东旭光电案有了最新进展。12月4日,中信证券公告称,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南 公司")为东旭光电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37名被告之一,涉诉金额182.82万元。该案确定适用普通 代表人诉讼程序审理。 中信证券子公司事涉收购前"旧案" 公告显示,12月3日,华南公司收到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河北高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 [(2025)冀民终690号],裁定维持石家庄中院作出的《民事裁定书》[(2025)冀01民初150号],确定 该案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审理。 从诉讼基本情况看,该案原告为吴彩泉等11名投资者,被告为东旭光电、东旭集团、华南公司等37名相 关法人主体或自然人。 诉讼理由是东旭光电2015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存在欺 诈发行、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等行为。 原告的诉讼请求包括:依法判决东旭光电赔偿11名原告因虚假陈述引起的各项经济损失合计1828167.34 元;依法判决除东旭光电以外的其他被告对原告的上述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依法判决案件受理费、 公告费等诉讼费用由37名被告承担。 从诉讼进展看,202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