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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汇科(831167)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3-12-11 16:00
证券代码:831167 证券简称:鑫汇科 公告编号:2023-110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生产经营 管理工作,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 平,切实保障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本细则对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有约束力。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 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诚信、忠实和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四条 总经理履行职责应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以合理的谨 慎、注意和应有的 ...
鑫汇科(83116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3-12-11 16:00
证券代码:831167 证券简称:鑫汇科 公告编号:2023-109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3 年 12 月 8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 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 露质量,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北京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 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公 ...
鑫汇科(831167) -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2023-12-11 16:00
证券代码:831167 证券简称:鑫汇科 公告编号:2023-102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 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六)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联系 方式; (七)会议召集人。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 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 容。拟讨论的事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 见的,发布股东大会通知或补充通知时 将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理由。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的, 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 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 | 原规定 | 修订后 | | --- | --- | | 第四十九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 | 第四十九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 | | 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 | 司百分之十以上 ...
鑫汇科(831167)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3-12-11 16:00
证券代码:831167 证券简称:鑫汇科 公告编号:2023-108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3 年 12 月 8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 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润分配行 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配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切实保护中小 投资者合法权益,让股东充分享受经营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严格依照《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自主决策公 ...
鑫汇科(831167) -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2023-12-11 16:00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安信证券")作为深圳市鑫 汇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汇科"、"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 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发行人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 事项以及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 根据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对 2024 年度可能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 易进行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 | | | (2023)年初 | 预计金额与上 | | --- | --- | --- | --- | --- | | | | 预计 2024 年发 | 至披露日与关 | 年实际发生金 | | 关联交易类别 | 主要交易内容 | 生金额 | 联方实际发生 | 额差 ...
鑫汇科(831167) - 董事辞职公告
2023-12-11 16:00
证券代码:831167 证券简称:鑫汇科 公告编号:2023-099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辞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辞职董监高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收到董事张勇涛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自股东 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之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2,776,806 股,占 公司股本的 5.56%,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职后继续担任公司投后管理及全资子公 司鑫汇科电器集团(广东)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二、上述人员的辞职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本次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 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未导 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 总数的二分之一。 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公司将尽快履行程序补选董事,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行 ...
鑫汇科(831167) - 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3-12-11 16:00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831167 证券简称:鑫汇科 公告编号:2023-11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 预计情况 单位:元 | 关联交易类别 | 主要交易内容 | 预计 2024 | 年发 | (2023)年年初 至披露日与关联 | 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 | | --- | --- | --- | --- | --- | --- | | | | 生金额 | | | 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 | | | | 方实际发生金额 | | | 购买原材料、 | 采购经营所需商品, | 8,000,000.00 | | 199,642.50 | 新增关联方及其关联交 | | 燃料和动力、 | 接受加工、运输、管 | | | | 易 | | 接受劳务 | 理咨询服务等 | | | | | | 销售产品、商 | 销售芯片、智能控制 | 125,000,000. | | 982,550.14 | 新 ...
鑫汇科(831167) - 监事辞职公告
2023-12-11 16:00
一、辞职董监高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证券代码:831167 证券简称:鑫汇科 公告编号:2023-098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辞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二、上述人员的辞职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本次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 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未导 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 总数的二分之一。 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公司将尽快履行程序补选监事,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补选出的监事就任 前,谢荣华先生将继续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 责。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上的影响 谢荣华先生的辞职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谢荣华先生仍继续履行监事 职责直至公司选举产生新任监事之日,辞职后其继续担任公司顾问职务。公司对谢荣华 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 ...
鑫汇科(83116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12-11 16:00
证券代码:831167 证券简称:鑫汇科 公告编号:2023-104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本制度经公司 2023 年 12 月 8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 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规范运作,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 下称"《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称"《上市 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 ...
鑫汇科(831167) - 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3-12-11 16:00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831167 证券简称:鑫汇科 公告编号:2023-117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因控股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新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迅电子") 近年来经营未达预期,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整 体战略规划,拟以人民币 230.00 万元的价格将持有的新迅电子 70.00%股权全部 转让予山江林,同时终止原拟对新迅电子的增资事项。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 司不再持有新迅电子股权,新迅电子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之规定,上市公司及其控 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 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