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TAD(600359)
Search documents
新农开发(60035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11 11:01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7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 规定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财务负责人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 独立董事两名。 1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 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 ...
新农开发(600359) - 经理层工作细则
2025-08-11 11:01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经理层工作细则 (2025年7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个一以贯之 "的重要指示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和保 障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经理层依法行权履职,提升公司治理效能,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参照《兵团国资委监管企业 经理层工作指引(试行)》,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经理层成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和总会计师。 第三条 经理层成员应当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深刻领悟 "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 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树立和践行正确业绩观,弘扬企业 家精神,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 洁,切实维护党和国家利益、出资人利益、公司利益和职工群 众合法权益。 第四条 经理层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谋经营、抓落实、强管 理,应当自觉维护公司党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 导作用,自觉维护董事会发挥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经营 - 1 - 决策主体作用,支持外部 ...
新农开发(600359) -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草案)
2025-08-11 11:01
第四条 公司的中文名称: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英文名称:Xinjiang Talimu Agriculture Development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新疆阿拉尔市四团(永宁镇)光明路335号档案馆二楼 邮政编码:843407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81,512,820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可以在股东会通过同意 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再就因此而需要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通过一项决议,并说 明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草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充 分发挥中共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党委")的 政治核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国共产党章程》 (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
新农开发(60035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11 11:01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 年 7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投资者 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倡导理性投资,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新疆塔里木农 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上市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 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 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 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 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在依法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的基础 ...
新农开发(600359)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11 11:01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7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 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设立的专门委员 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 召集并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 ...
新农开发(600359) -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2025-08-11 11:01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草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 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并依据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承担义务。 第三条 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事项,应事先听取公司党委的意见。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董事会办公室的工作,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其职权 第五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六条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1人,董事长和 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会中独立董事的比例不低于 1/3。 公司可 ...
新农开发(600359) -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2025-08-11 11:01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草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 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并依据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承担义务。 第三条 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事项,应事先听取公司党委的意见。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董事会办公室的工作,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其职权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第五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六条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1人,董事长和 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会中独立董事的比 ...
新农开发(600359)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08-11 11:01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达到证券监管部门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的标准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将可 能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在规 定时间内,通过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在证券监管部门备 案。 第三条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 上市公告书、收购报告书等。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如下人员和机构: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及一般规定 第五条 公司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新农开发(600359) -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草案)
2025-08-11 11:01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管理,保证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关联交 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 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 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含分公司)、控股子公司 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 事项,包括以下交易: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有息或者无息借款、委托贷款等); (四)提供担保;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八)债权、债务重组; (九)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1 (十)转让或者受让研发项目; (十一)放弃权利 ...
新农开发(600359) -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2025-08-11 11:01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草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相关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 1 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