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Henan Yuguang Gold & Lead (600531)
icon
Search documents
豫光金铅: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4-01-22 08:05
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公告编号:临 2024-015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 子公司上海豫光金铅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豫光")。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8 日为上海豫光提供人民币 3,000 万元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实际为其提 供的担保余额为 19,000 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被担保方上海豫光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 2023 年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海豫 ...
豫光金铅: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1-19 08:45
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公告编号:2024-014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及表决。会议由公司董 事会召集,董事长赵金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本 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24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405,499,496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 | 份总数的比例(%) | 37.1935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 月 19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510 会议室(河南省 济源市荆梁南街 1 号) (三 ...
豫光金铅: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1-19 08:45
关于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9 日召开 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 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 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 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 在审查有关文件的过程中,公司保证,其向本所提交的文件和所做的说明是 真实的、准确的、完整的,并已提供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文件材料或口头 证言,并保证其所提供的有关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 简称《股东大会规则》 ...
豫光金铅_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版)
2024-01-18 10:04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股票简称:豫光金铅 股票代码:600531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与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 200 号中国物联网国际创新园 F12 栋) 二〇二四年一月 7-1-1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贵会于2022年9月8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 见通知书》(222061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豫光金铅"、"公司"或"发行人")与保荐机构华英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 人律师")、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 或"会计师")对反馈意见所涉及的问题认真进行了逐项核查和落实,现回复如 下,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反馈意见回复中所涉及的简称或释义与《河南豫光金铅股 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 ...
豫光金铅_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审核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2024-01-18 10:04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落实函的回复 股票简称:豫光金铅 股票代码:600531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与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 200 号中国物联网国际创新园 F12 栋) 二〇二四年一月 7-1-1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落实函的回复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2023年11月25日出具的《关于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 747号)(以下简称"意见落实函"),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 光金铅"、"公司"或"发行人")与保荐机构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保荐机构")、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中勤 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或"会计师")对 意见落实函所涉及的问题认真进行了逐项核查和落实,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反馈意见回复中所涉及的简称或释义与《河南豫光金铅股 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 ...
豫光金铅_会计师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版)
2024-01-18 10:04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回复: 一、说明本募项目与主营业务的区别与联系,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投 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转来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 通知书》(222061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通知书》)奉悉。根据贵会要求,我们 对贵会在反馈意见通知书中提出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对有关事项答复 如下: 问题一 1.关于募投项目。申请人本次拟募集资金14.70 亿元,用于年产1 万吨铜 箔项目、再生铅闭合生产线项目、年产200 吨新型电接触材料项目、分布式光 伏发电项目、补充流动资金等5个项目。请申请人:(1)说明本募项目与主营 业务的区别与联系,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 (2)说明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预计进度安排及实施情况,是否存在置换董事会 前投入的情形;(3)结合现有业务经营情况、市场空间、在手订单或意向合同 等说明本募项目效益测算过程及谨慎性,本次新增产能规模合理性及消化措施, 主要销售地区、对象及模式。 (一)本募项目 ...
豫光金铅_会计师关于审核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2024-01-18 10:04
关于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 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上海证券交易所: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转来的《关于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 747 号,以下简称《意见落实函》)奉悉。根据贵所要求,我们对贵所在意见落 实函中提出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对有关事项答复如下: 问题一 回复: 一、结合募投项目"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预计发电量、外购电价与光 伏发电的成本价格比较等,说明该募投项目拟实现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预计发电量 本募投项目预计发电量的测算过程如下: | 装机容量(MWp) | 光伏年平均利用时间(小时)② | 预计年均发电量③=①*② | | | --- | --- | --- | --- | | ① | | /10(万度) | | | 11.7 | | 1,120 | 1,310.40 | 注:1、1MWp 为 1000 千瓦时,指的是一个小时发电 1000 度,因此年均发电量(万度) =装机容量*平均利用时长*1000/10000 2、根据全国各省市日照峰值记录表,济源 ...
豫光金铅: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上会稿)(修订稿)
2024-01-16 08:55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上会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股票简称:豫光金铅 股票代码:600531 HENAN YUGUANG GOLD&LEAD CO., LTD. (河南省济源市荆梁南街 1 号) 募集说明书 (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 200 号中国物联网国际创新园 F12 栋) 二〇二四年一月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 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 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1-1-1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提请投资者详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风险因素"一节的全部内容,并 特别注 ...
豫光金铅: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回复(修订稿)的提示性公告
2024-01-16 08:55
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公告编号:临 2024-013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 中心意见落实函回复(修订稿)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4年1月17日 公司收到上交所出具的《落实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 就《落实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论证分析,并根据相关要求对《落 实函》的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1 号在上交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及相关文件。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5 日召开第八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相关文件,公司对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及募集资金用途进行了调整,调减募投项目, 不再用募集资金建设年产 1 万吨铜箔项目,并相应的调减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 ...
豫光金铅: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与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修订稿)
2024-01-16 08:52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落实函的回复 股票简称:豫光金铅 股票代码:600531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与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 200 号中国物联网国际创新园 F12 栋) 二〇二四年一月 7-1-1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落实函的回复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2023年11月25日出具的《关于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 747号)(以下简称"意见落实函"),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 光金铅"、"公司"或"发行人")与保荐机构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保荐机构")、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中勤 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或"会计师")对 意见落实函所涉及的问题认真进行了逐项核查和落实,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反馈意见回复中所涉及的简称或释义与《河南豫光金铅股 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