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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北高新:市北高新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2023-12-21 08:54
独立董事:叶建芳、杨力、何万篷 2023 年 12 月 21 日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已满,根据相关规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 候选人进行了审查,董事会提出换届选举的议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2、经审查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罗岚、陈军、王晓丹、顾博,独 立董事候选人杨力、何万篷、黄钟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我们认为:本次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具备履行董事、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 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董事、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 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中有关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3、公司董事提名候选人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相关情形。我们对公司提名董事候选人人选表示同 意,并同意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上述董事候选人提请股东大会进行 选举。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 ...
市北高新:市北高新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
2023-12-21 08:54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 (2023 年 12 月制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称"投资者") 之间的信息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强化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 动关系,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以利于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的 核心竞争力和投资价值,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切实保护投资者利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 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原则和意义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 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 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 ...
市北高新:市北高新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杨力
2023-12-21 08:54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如适用):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 关规定;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杨力,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提名为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 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 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 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 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 1 (一)在该公司 ...
市北高新:市北高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
2023-12-21 08:54
(四)长远发展的原则,使薪酬水平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含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董事会认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 (2023年12月制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完善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收入分配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 体现经营者"责、权、利"相一致和股东价值最大化的要求,充分激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积极性和责任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的原则: (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使薪酬管理制度科学化、规范化、合理化。 (二)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使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 责任义务相符。 (三)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使薪酬的发放与考核、奖惩挂钩,与激励机制挂 钩。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
市北高新:市北高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3-12-21 08:54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者公司控制的 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者受控制的其他企业按照本制度有关规定 执行。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建立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募 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申请、分级审批权限、 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程序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3年12月制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者募集 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 ...
市北高新:市北高新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3-12-21 08:54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3 年 12 月制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等工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市北高新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监管 机构之间的指定联络人,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及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承担 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 他人谋取利益。 第三条 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负责本公司信息披露,该部 门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第二章 任职资格 (五)最近三年曾受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六)本公司现任监事;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七 ...
市北高新:市北高新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3-12-21 08:54
(2023年12月制订)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活动的 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建立有效的对外投资风险约束机制,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利 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及因此取得的各项权益,是规范公司对外 投资决策与项目管理工作的依据。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 下统称"子公司")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 公司子公司发生对外投资事项,应当经公司内部决策程序通过后,再由该子公司依 其内部决策程序最终批准后实施。 (一)新设公司; (二)投资新项目; (三)对包括子公司、参股公司在内的现有公司增资; (四)委托理财; (二)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三)增强公司的竞争能力; (四)提高公司的整体经济利益。 第二章 定义和原则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以现金、实物、各种有形资产、无形 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进行投资,涉及公司资产发生产权关系变动 ...
市北高新:市北高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3-12-21 08:54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 B 股 公告编码:临 2023-037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相关要求,提高规范运作和 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上海 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及经营需要,于 2023 年 12 月 21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 章程的议案》,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 原《公司章程》内容 | | 修改后内容 | | | | --- | --- | --- | --- | --- | |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 | |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 | ...
市北高新:市北高新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12-21 08:54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 年 12 月制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组成,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 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 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提名委员会委员内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 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如委员人数不足三名,则由董事会 根据本细则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 ...
市北高新:市北高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12-21 08:54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年12月制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市北高新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 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 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规 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 构和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