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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北化工: 鲁北化工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7 11:25
Core Points - The meeting of the Audit Committee of Shandong Lubao Chemical Co., Ltd. was held on August 27, 2025, to review the company's financial report for the first half of 2025 [1] - The committee unanimously agreed that the financial report fairly reflects the company's financial status as of June 30, 2025, and its operating results and cash flows for the first half of 2025 [1] - The financial report was found to have no false records, misleading statements, or significant omissions, leading to the decision to submit the report to the board for further review [1] Summary by Sections - **Meeting Details** - The second meeting of the 10th Audit Committee was conducted both in-person and via communication methods [1] - Attendees included independent directors and a board member, with the meeting chaired by Ms. Song Li [1] - **Financial Report Review** - The committee voted with 3 in favor, 0 against, and 0 abstentions regarding the approval of the financial report [1] - The report was prepared in accordance with relevant regulations and standards [1]
鲁北化工: 鲁北化工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7 11:25
Group 1 - The company held its 10th Board of Directors' second meeting on August 27, 2025, with all 7 directors participating, either in person or via video [1] - The meeting approved the "2025 Semi-Annual Report" with unanimous consent from all directors [2] - The meeting also approved the "Semi-Annual Evaluation Report of the 2025 'Quality Improvement, Efficiency Enhancement, and Return to Shareholders' Action Plan" with unanimous consent [2] Group 2 - The company passed a resolution to formulate and revise relevant systems to enhance internal governance, in compliance with various laws and regulations [2] - Specific systems revised include measures to prevent fund occupation by controlling shareholders and regulations regarding the shareholding and changes of directors and senior management [2]
鲁北化工(600727) - 鲁北化工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27 11:17
股票代码:600727 股票简称:鲁北化工 编号:2025-041 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 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以邮件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上午在公司办 公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 董事7人,其中5人现场参会,2人视频参会。会议由董事长陈树常先生主持。 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 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二、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关 ...
鲁北化工(600727) - 鲁北化工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025-08-27 11:17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山东鲁北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上 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独立董事宋莉女士、王玉国先生、 董事陈金国先生参加了会议。会议由主任委员宋莉女士主持。 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经与会委员充分讨论, 审议了如下议案: 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陈金国 1、审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上半年的财务报告已经按照相关 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 状况以及2025年上半年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8 月 27 日 (此页无正文,为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第二次会议 ...
鲁北化工(600727) - 鲁北化工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08修订)
2025-08-27 10:46
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一)独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二)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持有其 50%以上的股权, 或者持股 50%以下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 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子公司。公司委派至各子公司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应该严格执行本制度,并应依照本制度及时、有效地做好管理、指 导、监督等工作。 第二章 子公司管理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公司的治 理结构、资产、资源等进行风险控制,提高公司整体运行效率和抗风险能力。 第五条 公司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规范化运作以 及上市公司资产控制的要求,以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身份行使对子公司的重 大事项监督管理权,对投资企业依法享有投资收益、重大事项决策的权利。同时, 负有对子公司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控 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 控制,规 ...
鲁北化工(600727) - 鲁北化工内部审计制度(202508修订)
2025-08-27 10:46
第四条 内部审计机构与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遵守相关职业规范, 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保持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并对执业过程 中获知的信息保密。 第五条 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人员 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审计法》、 《公司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公司 及公司所属分、子公司(下称"所属单位")进行审计检查和评价,在法定职权 范围内做出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 第三条 公司及公司所属单位的经营活动、管理工作、财务收支及核算,依 据本制度接受审计检查和审计监督。公司及公司所属单位的负责人对本单位向内 部审计部门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六条 公司设审计处为内部审计机构。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业 ...
鲁北化工(600727) - 鲁北化工定期报告编制及披露管理制度(202508新制定)
2025-08-27 10:46
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定期报告编制及披露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制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期报告的 编制和披露流程,确保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认真履行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义务,维护投资者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定的《信息披露制度》、《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年度报告中 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在会计年度、 半年度、季度报告结束后,公司应当及时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 编制定期报告的相关最新规定编制和披露定期报告。 第二章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职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 ...
鲁北化工(600727) - 鲁北化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08新制定)
2025-08-27 10:46
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 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 缺会计专业人士。 (三)独立董事辞任导致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 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第五条 董事提出辞职的,公司应当在 60 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会及其专 门委员会构成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的,公司应当依 法解除其职务: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 ...
鲁北化工(600727) - 鲁北化工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08修订)
2025-08-27 10:46
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 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 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幕信 息保密工作负责人并组织实施。当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代 行董事会秘书职责。证券部为公司内幕信息监督、管理、登记及备案的日常工作部 门,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等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 咨询、服务工作。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备案名单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或授权,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 报道、传送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及拟披露信息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软(磁) 盘、录音(像)带、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及拟披露信息的内容或资料,须经董事会 审核 ...
鲁北化工(600727) - 鲁北化工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08修订)
2025-08-27 10:46
第一条 为促进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化运 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规范董事会秘书的选任、 履职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 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 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 等事宜。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查阅其 职责范围内的所有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第六条 公司设立证券部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分管,负责公司信息披露、 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相关事务。 第二章 选任 第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