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杉杉股份公布半年报 上半年净利增加1079.59%
Xin Lang Cai Jing· 2025-08-29 11:25
Group 1 - The company Shanshan Co., Ltd. reported a half-year revenue of 9,858,484,315.28 yuan, representing a year-on-year increase of 11.78% [1] - The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of the listed company reached 207,308,198.84 yuan, showing a significant year-on-year increase of 1079.59% [1] Group 2 - Among the top ten circulating shareholders, CITIC Securities Co., Ltd. and Zhong Ge were newly added as circulating shareholders [2]
杉杉股份:上半年净利润2.07亿元,同比增长1079.59%
Core Viewpoint - The company reported significant growth in revenue and net profit for the first half of 2025, driven by strong performance in its negative electrode materials business, despite a decline in profitability in the polarizer segment [1] Financial Performance - The company achieved an operating revenue of 9.858 billion yuan, representing a year-on-year increase of 11.78% [1] - The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reached 207 million yuan, showing a remarkable year-on-year growth of 1079.59% [1] - Basic earnings per share were reported at 0.096 yuan [1] Business Segments - The negative electrode materials business experienced a significant increase in both sales volume and profitability compared to the previous year [1] - The polarizer business, while facing a decline in profitability, continued to operate stably [1]
杉杉股份: 杉杉股份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9 10:25
Meeting Overview - The 20th meeting of the 11th Board of Directors of Ningbo Shanshan Co., Ltd. was held in accordance with relevant laws and regulations [1] - The meeting was convened on August 29, 2025, with all 11 directors present [1] Resolutions Passed - The board approved the 2025 semi-annual report in full and summary form, with unanimous support (11 votes in favor, 0 against, 0 abstentions) [1] - The board also approved the proposal for asset impairment provisions for the first half of 2025, with unanimous support (11 votes in favor, 0 against, 0 abstentions) [2] Asset Impairment Details - The company conducted a comprehensive review of its assets as of June 30, 2025, resulting in a total impairment provision of CNY 151,654,781.11, which will reduce the total profit for the first half of 2025 by the same amount [2][3] - Breakdown of impairment provisions includes: - Inventory impairment: CNY 115,489,557.97 - Fixed asset impairment: CNY 9,189,327.93 - Total asset impairment: CNY 162,888,685.45 - Credit impairment adjustments: CNY -11,233,904.34 [3] Financial Health - The company stated that its operational management is normal and its financial condition is stable, indicating that the impairment provisions will not significantly impact normal operations [3] Regulatory Compliance - The board approved amendments to relevant company policies to align with the new Company Law and updated regulations from the China Securities Regulatory Commission and Shanghai Stock Exchange [4][5]
杉杉股份(600884) - 杉杉股份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29 10:04
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5-065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 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应出席董事 11 名,实际出席会 议董事 11 名,无缺席会议的董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 关于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 ...
杉杉股份(600884) - 杉杉股份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8-29 09:32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将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一)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国 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年报信息披露指引、准则、通知等,使 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的规范运作 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 量和透明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 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 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 ...
杉杉股份(600884) - 杉杉股份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8-29 09:32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条 为加强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定期报告及 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及《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 度》《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与内幕信息事务管 理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 流程。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涉密人员在定期报告编制、 公司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公布前,不得以 任何形式、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漏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的内容,包括 但不限于业绩座谈会、分析师会议、接受投资者调研座谈等方式。 第四条 在定期报告披露前,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向特定外部信息使用人报 送未公开的定期财务数据,且预计无法保密的,提供时间不得早于公司业绩快 ...
杉杉股份(600884) - 杉杉股份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2025年修订)
2025-08-29 09:32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2025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 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做好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保护 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及文件保 管、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投资者关系工作等事宜。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 的报酬。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工作规 则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之间 的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或 ...
杉杉股份(600884) - 杉杉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2025-08-29 09:32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结合本行业发展趋势及人才市场的现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特 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相关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副董事长、 董事,但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杉杉股份(600884) - 杉杉股份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2025-08-29 09:32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2025 年修订)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 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 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四条 本办法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行为指南。公司应当按照本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系管 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公司完善治理,提高公司 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 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 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 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 ...
杉杉股份(600884) - 杉杉股份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8-29 09:32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完善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和治 理机制,提高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审核及信息披露等相关工作的规范性,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监督、协调等职能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 年度报告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章 职责内容 第六条 公司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和召开董事会会议 审议年报前,至少安排一次每位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见面会,沟通审计过 程中发现的问题,独立董事应履行见面的职责。见面会应有书面记录,由年审注册 会计师与独立董事签署。 第七条 独立董事应当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独立董事对年度报告 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在公司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独立董事应勤勉尽责地切实履行 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关注公司年度经营数据和重大事项 等相关运营情况,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三条 公司应建立健全关于年报工作的汇报和沟通机制,为独立董事履行 职责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公司有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碍或隐瞒,不 得干预独立董事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