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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泰隆(601011) -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25 13:54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25-039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 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报 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半年 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的经营 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未发现 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规 定的行为,同意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审议及表决 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及公司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 公允、客观的反映公司的 ...
宝泰隆(601011) -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25 13:54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25-038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2 日向各位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 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 会议召开地点为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宝泰隆路 16 号公司五楼会 议室。公司现有董事 9 人,参加现场会议董事 8 人,副董事长焦岩岩 女士以视频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本次会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共审议了三十六项议案,会议及参加表决的人员与程序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 董事长焦强先生主持,在事前已与各位董事对议案内容进行过充分讨 论的基础上,最终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 ...
宝泰隆(601011) - 2025 Q2 - 季度财报
2025-08-25 13:35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1011 公司简称:宝泰隆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1 / 167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焦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秦怀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常万昌声 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报 ...
宝泰隆(601011) -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及投资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25 13:34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及投资委员会议事规则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及投资委员会议事规则 $$=0=\pm2\neq\lambda\backslash\exists$$ 1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及投资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 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及投资委 员会,并制订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及投资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识别、管理、监督及控制公 司的各类风险,向董事会提供风险分析和决策支持。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及投资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 事。 第四条 战略及投资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 ...
宝泰隆(601011) -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25 13:34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1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 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4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 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则中关于股份变 动的限制性规定。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 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三条 公 ...
宝泰隆(601011) -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08-25 13:34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二 O 二五年八月 1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明确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 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作用,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 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并认真编制其年度述职报告。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主管部 门关于年度报告的要求,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 第四条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独立董事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积 极为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过程中履行职责创造必要的条件。公司应当为独 ...
宝泰隆(601011) -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子孙公司及各分厂和经营部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25 13:34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分公司、子孙公司及各分厂和经营管理部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分公司、子孙公司及各分厂和经营管理部门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mathbf{\hat{\theta}}=\mathbf{0}=\mathbf{\hat{r}}\mathbf{\hat{\theta}}\times\mathbf{\hat{r}}$$ 169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分公司、子孙公司及各分厂和经营管理部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分公司、 子孙公司及各分厂和经营管理部门的信息披露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 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 机构,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本制度所称子孙公司包括控股子孙公司和参股子孙公司。控股子孙公司是指 根据公司总体战略规划、产业结构调整或业务发展需要而依法设立的由公司投资 控股或实质控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公司。 参股公司 ...
宝泰隆(601011) -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8-25 13:34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二 O 二五年八月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不包括职工 董事,下同)的行为,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力,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一)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名普 通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的提名应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 规定。 (二)提名人应在提名前征得被提名人同意。 (三)被提名人应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个人的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姓名、 性别、年龄、国籍、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与提名人的关系、是否存在不适宜担 任董事的情形等。 (四)公司董事会收到被提名人的资料后,应按《公司法》的规定,认真审 核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经审核符合任职资格的被提名人成为董事候选人。 (五)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会召开前作出书面承诺, ...
宝泰隆(601011) -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8-25 13:34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O二五年八月 1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 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 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应及时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经理层和董 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公司下属企 业(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比例超过50%的子公司或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 司)。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公司下属分支机构或全资子公司的负责人、公 司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公司派驻参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为负 有向董事会 ...
宝泰隆(601011) -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25 13:34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0=\pm i\neq\lambda\backslash j$$ 1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对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离职的管理,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宝 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 届满、辞任、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