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NMC(601011)

Search documents
宝泰隆(601011) -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25 13:34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1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 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4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 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则中关于股份变 动的限制性规定。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 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三条 公 ...
宝泰隆(601011) -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08-25 13:34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二 O 二五年八月 1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明确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 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作用,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 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并认真编制其年度述职报告。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主管部 门关于年度报告的要求,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 第四条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独立董事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积 极为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过程中履行职责创造必要的条件。公司应当为独 ...
宝泰隆(601011) -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子孙公司及各分厂和经营部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25 13:34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分公司、子孙公司及各分厂和经营管理部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分公司、子孙公司及各分厂和经营管理部门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mathbf{\hat{\theta}}=\mathbf{0}=\mathbf{\hat{r}}\mathbf{\hat{\theta}}\times\mathbf{\hat{r}}$$ 169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分公司、子孙公司及各分厂和经营管理部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分公司、 子孙公司及各分厂和经营管理部门的信息披露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 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 机构,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本制度所称子孙公司包括控股子孙公司和参股子孙公司。控股子孙公司是指 根据公司总体战略规划、产业结构调整或业务发展需要而依法设立的由公司投资 控股或实质控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公司。 参股公司 ...
宝泰隆(601011) -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25 13:34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0=\pm i\neq\lambda\backslash j$$ 1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对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离职的管理,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宝 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 届满、辞任、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 ...
宝泰隆(601011) -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8-25 13:34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二 O 二五年八月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不包括职工 董事,下同)的行为,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力,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一)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名普 通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的提名应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 规定。 (二)提名人应在提名前征得被提名人同意。 (三)被提名人应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个人的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姓名、 性别、年龄、国籍、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与提名人的关系、是否存在不适宜担 任董事的情形等。 (四)公司董事会收到被提名人的资料后,应按《公司法》的规定,认真审 核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经审核符合任职资格的被提名人成为董事候选人。 (五)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会召开前作出书面承诺, ...
宝泰隆(601011) -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8-25 13:34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O二五年八月 1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 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 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应及时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经理层和董 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公司下属企 业(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比例超过50%的子公司或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 司)。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公司下属分支机构或全资子公司的负责人、公 司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公司派驻参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为负 有向董事会 ...
宝泰隆(601011) -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5 13:34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z=0=\pm\pi\times\beta$$ 1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行为,保 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召集、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 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
宝泰隆(601011) -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25 13:34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1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二 O 二五年八月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 进提高公司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 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 小股东 ...
宝泰隆(601011) -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8-25 13:34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0=\pm i\neq\lambda\backslash j$$ 1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规范其行为,更好地 发挥其作用,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上海证券 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2015 年修订)和《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 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分管公司证券部,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 之间的指定联络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仅接受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 人员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二章 选任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或原任 董事会秘书离职后 3 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五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 ...
宝泰隆(601011) -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
2025-08-25 13:34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二O二五年八月 1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议事和办事效率,规范宝泰隆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裁的行为,保证其认真行使职权,忠实 履行义务,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裁一名,董事可兼任公司总裁,总裁由董事会聘任, 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总裁依据董事会授权负责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 实施董事会决议。 第二章 总裁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四条 总裁任职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 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 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业、熟悉多种行 业的生产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