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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股份:永兴股份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6-24 11:13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 负责,主要负责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规和不尽 职行为提出引咎辞职和提请罢免等建议。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报酬的董事长、董事(不包括独立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 监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成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二〇二四年六月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制度,形成风险与收益相对 应的机制,从而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 ...
永兴股份:永兴股份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4-06-24 11:13
证券代码:601033 证券简称:永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2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4日召 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变动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43号)公司于 2023年1月18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0,000,000股。根据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股)15,000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4〕 000005号),确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的注册资本由750,000,000元变 ...
永兴股份:永兴股份公司章程
2024-06-24 11:13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四年六月 1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 | 第一章 | 总则 | 4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5 | | 第三章 | 股份 | 5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5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6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7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 8 | | 第一节 | 股东 | 8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12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4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6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8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20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25 | | 第一节 | 董事 | 25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31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40 | | 第七章 | 监事会 | 43 | | 第一节 | 监事 | 43 | | 第二节 | 监事会 | 43 | | 第八章 | 党的组织 | 45 | | 第九章 ...
永兴股份:永兴股份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4-06-24 11:13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二〇二四年六月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与关联人之 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 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广州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控股子 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 (四)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五)监管部门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 关系,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者其他组 ...
永兴股份:永兴股份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4-06-24 11:13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二〇二四年六月 1 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 效管理,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者即将发生可能对 本公司或本公司的股票价格或其他证券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 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机构、部门(以下简称"信 息报告义务人"),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 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的适用对象如下: (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股 5%以上的股东;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监管部门规定的负有信息披露职 责的其他机构、部门和人员。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公司下属分支机构负责人、公司全资 ...
永兴股份:永兴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6-24 11:13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二〇二四年六月 1 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策和 经营管理层等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和录用程序,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组 成结构,从而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选择程序,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 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二章 成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独立董事 中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当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 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 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 ...
永兴股份:永兴股份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4-06-24 11:13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二〇二四年六月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秘书的行为,根据 《公司法》《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和董事会负责。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等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上交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负责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已经取得上交 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或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的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之一的;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 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 ...
永兴股份:永兴股份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4-06-24 11:13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二〇二四年六月 1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系统") 是指利用网络与通信技术,为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提供服务的信息技术 系统。 第三条 网络投票系统包括下列投票系统: (一)交易所交易系统; (二)互联网投票系统。 第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履 行股东大会相关的通知和公告义务,做好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相关组织和准备工 作。 第五条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可以按照本细则规定,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第六条 公司可以与上海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签订服 务协议,委托信息公司提供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相关服务,并明确服务内容及相 应的权利义务。 第二章 网络投票的准备工作 第七条 公司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载明下列网络投票 相关信息: (一)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股东大会表 决机制,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 ...
永兴股份:永兴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6-24 11:13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二〇二四年六月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公司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激励机制, 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 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公司章程》和本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 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 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
永兴股份:永兴股份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4-06-24 11:13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二〇二四年六月 第五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符合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 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征集人应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代表股东投票选举董事。 第二章 董事或监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六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出: (一)董事会换届改选或者现任董事会增补董事时,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 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按照拟选任的人数,以书面方式提名下一届 董事会候选人或者增补董事的候选人。 1 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维护中小股 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以及《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的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 或监事时采用的一种投票方式。即公司股东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