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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股份(601033) - 永兴股份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资金制度
2025-08-08 10:31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 资金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公司(下称"公司")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之间的经济行为,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 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 相互提供劳务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垫付 工资、福利、保险、广告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偿 还债务;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 ...
永兴股份(601033) - 永兴股份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5-08-08 10:31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二〇二五年八月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股东会表决 机制,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 网络投票的准备工作 第七条 公司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召开股东会通知公告,载明下列网络投票相 关信息: (一)股东会的类型和届次; (二)现场与网络投票的时间;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下称"网络投票系统") 是指利用网络与通信技术,为公司股东行使股东会表决权提供服务的信息技术系 统。 第三条 网络投票系统包括下列投票系统: (一)交易所交易系统; (二)互联网投票系统。 第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履行 股东会相关的通知和公告义务,做好股东会网络投票的相关组织和准备工作。 第五条 股 ...
永兴股份(601033) - 永兴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08 10:31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募集资金的 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下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 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 集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下称"超募资金")。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上市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 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 主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 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 ...
永兴股份(601033) - 永兴股份公司章程
2025-08-08 10:31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八月 1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 | | | | 第一章 总 | 则 4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5 | | 第三章 股 | 份 5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5 | |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7 | |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8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8 | | 第一节 | 股东的一般规定 8 | | |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1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2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15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6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18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0 | | 第五章 | 公司党委 25 | | | 第六章 董事和董事会 26 | | |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26 | | 第二节 | 董事会 29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37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39 | | 第七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41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 ...
永兴股份(601033) - 永兴股份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08-08 10:31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与关联人之 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 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控股子 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 ...
永兴股份(601033) - 永兴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08 10:31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八月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依法独 立、规范、有效地行使职权,以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以及《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和经营决策机构,依据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 对股东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下设机构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董事会成员中 包括 3 名独立董事。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 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以全体 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 ESG 委员会 ...
永兴股份(601033) - 永兴股份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08 10:31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八月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规范运作,提高 股东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保证大会程序及决议内容的合法有效性,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 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 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公司在股东会上不得披露、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 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月以内 ...
永兴股份(601033) - 永兴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08 10:31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公司章程》和本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 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 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五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 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要有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中至少 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前款所指会计专业人士是指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 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士: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及公司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激励机制,保护 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 ...
永兴股份(601033) - 永兴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08 10:30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 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辞任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或者财 务总监辞任的,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第四条 除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出现下列规定情 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 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 ...
永兴股份(601033) - 永兴股份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8-08 10:30
证券代码:601033 证券简称:永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8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 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8日召开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 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8项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及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一)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本次修订包括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删除 《公司章程》涉及监事会、监事的相关内容;将"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调整为 "股东会"及其他修改内容。自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生效之日起,公司现任监 事职务相应解除,《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公司章程》主要修订内容对比表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股东大会 | 股东会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