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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医疗(601567) -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1 08:47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权证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 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 超出部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应当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和管理能力,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募集资金投资 ...
三星医疗(601567) -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1 08:47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 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人员的职责与权限、内 部审计对象和时限、内部审计工作的内容及工作程序等规范,是公司开展内部审 计管理工作的标准。 第五条 审计部应配备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 下列理论知识和专业能力: (一)具有审计、会计、财务管理、经济、税收法规等相关专业理论知识; (四)通晓内部审计内容及内部审计操作技术; (五)熟悉本单位生产经营及经济业务知识; 第六条 内部审计部门的负责人必须专职,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 1 (二)熟悉相应的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 (三)掌握内部审计准则及内部审计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及各控股子公司、分公 ...
三星医疗(601567) -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1 08:47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职责、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 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 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订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下属专业委员会委员选择标准、程序,并依照该标准、 程序及中国证监会、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正、透明地向董事会提出相关候选人。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其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委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熟悉公司的经营管理; (二 ...
三星医疗(601567) -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1 08:47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1 第一条 为了保护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和股东的权益,规范董事的行为,建立规范化的董事会组织架构及运作 程序,保障公司经营决策高效、有序地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 ...
三星医疗(601567) -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决策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1 08:47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公司银行信用和担保管理,规 避和降低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应当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进行审议。 第三条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应当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应由股东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 批。须经股东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包括下列情形: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五十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 之三十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公司在一年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 担保;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七十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五)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十 ...
三星医疗(601567) -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1 08:47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工作,根据《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做出附加转让价格、附加业绩考核条件、设定限售期等限 制性条件的,公司应当在办理股份变更登记或行权等手续时,向上海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申请,将相关人员所持股份登记为有限售条件的 股份。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二十条规定的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及买卖公司股票的管理。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时,也应遵守本制度并履行相 关询问和报告义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 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 ...
三星医疗(601567) -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1 08:47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各 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维护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处理关联交易事项,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第二章 关联人与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上述第(一)项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本公司、 控股子公司及控制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不含同 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 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五)中国证券监督管 ...
三星医疗(601567) -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1 08:47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六条 董事会应当在本规则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内按时召集股东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四)应本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1 第二章 股东会的召集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 ...
三星医疗(601567) -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1 08:47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机制,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员 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本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在其 职权范围内协助董事会开展相关工作,主要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财务信息和内 部审计等进行监督,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本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 董事两名,本委员会全部成员均须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 和商业经验。 第四条 本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本委员会委员的罢免,由董事会 决定。 公司董事会须对本委员会成员的独立性和履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必要时可 以更 ...
三星医疗(601567) -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1 08:47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货和 衍生品交易业务,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宁波三 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包含全 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期货交易,是指以期货合约或者标准化期权合约为交易 标的的交易活动;所称衍生品交易,是指期货交易以外的,以互换合约、远期合 约和非标准化期权合约及其组合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期货和衍生品的基础资 产既可以是证券、指数、利率、汇率、货币、商品等标的,也可以是上述标的的 组合。其中公司主要从事商品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 业务。 第四条 公司从事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应当遵守以下原则: (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