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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医疗(601567) - 三星医疗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6-03-30 08:15
证券代码:601567 证券简称:三星医疗 公告编号:临 2026-017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 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 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沈国英女士、郑坚江先生、 程志浩先生、郭粟女士、吕萌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 陈世挺先生、冯绍刚先生、周志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 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 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 ...
三星医疗(601567) -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6年3月修订)
2026-03-30 08:00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之前提出辞职。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 效,董事会将在 2 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或者独立董事辞职 导致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或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 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公司股票上市地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提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提出辞任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 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构成符合公司股票上市地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四条 非职工代表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股东会决议通过新一届 董事会成员之日自动离任;职工代表董事任期届满未连任的,自职工代表大会、 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新一届职工代表董事之日自动离职;高级 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董事会决议通过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之日自 动离任。 第五条 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非职工代表董事, 职工代表大会等民主治理 机构可以决议解任职工代表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董 ...
三星医疗(601567) -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2026-03-30 08:00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本公司及下设的各部门、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公司对外报送信息涉及的外部单位 或个人。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草案)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 规范外部信息报送管理事务,确保公平信息披露,杜绝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 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 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 生影响的、准备公开但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报告、财 务数据 ...
三星医疗(601567) -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决策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2026-03-30 08:00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草案)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公司银行信用和担保管理,规 避和降低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应当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进行审议。 第三条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应当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应由股东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 批。须经股东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包括下列情形: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五十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 之三十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公司在一年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 担保; ...
三星医疗(601567) -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ESG管理办法(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2026-03-30 08:00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ESG 管理办法(草案)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ESG 管理,强化公司ESG自我约束机制,积极履行ESG职责,推进公司落实科学发 展观,实现可持续发展,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生态环境部《企 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以及《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 (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ESG职责,是指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应当履行的环境 (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和公司治理(Governance)方面的责任和义 务,主要包括对自然环境和资源的保护、社会责任的承担以及公司治理的健全 和透明。 本办法所称利益相关方,是指其利益可能受到公 ...
三星医疗(601567) -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2026-03-30 08:00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草案)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 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遵循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 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 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香港上市规则》以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 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 事长为主要责任人。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 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 ...
三星医疗(601567) -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联(连)交易决策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2026-03-30 08:00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连)交易决策制度(草案)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各 关联人及关连人士发生的关联(连)交易行为,维护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香港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宁波三星医疗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处理关联(连)交易事项,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连人士与关联(连)关系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上述第(一)项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本公司、 控股子公司及控制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三)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不含同 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 ...
三星医疗(601567) -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2026-03-30 08:00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草案)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工作,根据《公司 法》、《证券法》、《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上市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及《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二十条规定的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及买卖公司股票的管理。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时,也应遵守本制度并履行相 关询问和报告义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 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 其所持有的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
三星医疗(601567) -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2026-03-30 08:00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 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维护股东权益,进一步加强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财务审计工作,提高财务信息质量,规范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 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聘任会计 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比照本制度执 行。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制度(草案) (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一)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 ...
三星医疗(601567) -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3月修订)
2026-03-30 08:00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指下列人员: (一)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总裁)、执行总经理(执行总裁)、副 总经理(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三)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应当适用的其他人员。 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具体津贴标准及发放按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的决议 执行。 第二章 薪酬总额决定机制 第三条 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在公司领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薪 酬,不发放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可以根据公司发展需要 领取董事津贴。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分配与考核以公司的经济效益 为出发点、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工作的工作目标,进行综 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分配。 第四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第一条 为推进公司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地调 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促进企 业效益的增长,特制定本制度。 第五条 公司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