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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临门(603008) -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10 11:16
第三条 公司设总裁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其他经理 人员,由总裁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董事可受聘兼任总裁、副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 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四条 总裁及其他经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聘连任。总裁对董事 会负责。 第五条 总裁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规范公司内部运作,确保公司经理人员勤勉高效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喜临 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经理人员包括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财务 总监)。 第二章 总裁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 济管理能力、决策能力和行政执行能力; (二)具有知人善任、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内外 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
喜临门(603008) -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0 11:16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控股子公 司的管理控制,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以及直接或 间接持有 50%以上股权,或者持有其股权虽未超过 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过 半数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等方式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及各类控股子公司。公司委派至各 控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本制度,并应依照本制度 及时、有效地做好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 第二章 控股子公司管理基本原则 第四条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战略统一、协同发展原则。控股子公司的发展战略与目标需服从本公 司制定的整体发展战略与目标,实现与本公司的协同发展。 (二) ...
喜临门(603008) -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10 11:16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促进公司自身规范高效地运作,最大限度地规避财务和经营风险,确保各委 员独立、诚信、勤勉地履行自己的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和《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行使《公 司章程》和本工作细则规定的以及董事会授权的各项职权,行使《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内部审计部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具体审计工作、 日常联络工作、与审计相关的会议组织及审计委员会决策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等。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 2 名为独立董事,委员应当 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召集人应为独立董事中的专业会计人 士。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董事可以成为审计委员 ...
喜临门(603008) -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0 11:16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 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的,相关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立即停止履职并由公司按相应规定解除其职务: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 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的,公司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 日起 30 日内解除其职务,上海证券 ...
喜临门(603008) -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10 11:16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提高公司重大决策的专业化水平,防范公司在战略和投资决策中的风险,增强公 司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下的一个专门委员会,主要负 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可持续发展战略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在董事会授权的 范围内独立行使职权,并直接向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四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 1 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 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召集人由公司董事长担 ...
喜临门(603008) -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10 11:16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协助董事会科学决策,促进经营层高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设在董事会下的一个专门委员会,经董事会决议批 准后成立。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独立行 使职权,并直接向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隶属于董事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参谋机构,对董事会 负责。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应当保证公司有关提名的重大方案在形成决议前已得 到了充分、专业、科学并合乎规范程序的论证。 第二章 提名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召集人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由董事会 ...
喜临门(603008) -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0 11:16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披露 与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以下简称"《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及《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 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对同时开立多个证券账户的,其持股需合 并计算,各账户可减持数量按各账户内有关股份数量的比例分配确定。 ...
喜临门(603008) -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10 11:16
第一条 为提高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水平, 规范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 性文件和《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订本 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 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指 定联络人。 第四条 公司设立证券部为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的工作部门,分管信息披 露事务。 第二章 选任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 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会秘书: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 担任公司 ...
喜临门(603008) -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10 11:16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协助董事会科学决策,促进经营层高效管理,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和《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设在董事会下的一个专业委员会,经董事会批 准后成立,主要负责研究制定和审查董事(在本公司领取薪酬,下同)、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负责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独立 行使职权,并直接向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隶属于董事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参谋机构,对董 事会负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也是公司人力资源部有关重大问题的议事机构。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保证公司有关薪酬与考核的重大政策在形 成决议前已得到了充分、专业、科学并合乎规范程序的论证。 第二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产 ...
喜临门(603008) -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0 11:16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在银行间 债券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 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 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 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对公司股东、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 和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负责人及相关人员有约束力。 第三条 信息披露是公司的持续性责任,公司应当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 具信息披露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条 公司应当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及其全体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信息披露职责,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无法保证发行文 ...